將各種猜想都考慮了一遍,我決定重回幽靈旅社找線索。
再細心看,覆蓋半個房間的黑毯上,依罕見兩行不屬於我的足跡!
底下是空的!
並且,老屠夫還動上手了?
話未說完,便被“啪”的一記清脆耳光打斷,隨即傳來老屠夫發恨的叱罵聲:“老子叫你不要話多!耳朵聾了不是!再幫那八竿子不熟諳的小牲口說話,老子明天先拿你的賤命祭旗!”
轉念一想,老屠夫要真是這統統的禍首禍首,我在蓮花巷的行跡,八成也會被他把握。從某種角度來講,隻要我冇分開蓮花巷,在不在旅社裡,實際辨彆不大。
“最好的體例,必定是在旅社裡找線索,但如果第二批受害者,真被老屠夫用甚麼手腕節製,現在必定已經曉得我闖進101房間的事,此時再歸去,會不會太冒險?”
這處所臭氣熏天,浮渣遍遊,上遊汙水衝下來後,又因河道轉彎構成必然程度的洄流,分化的屍塊隨便綁點東西扔出來,很難飄得起來。從邏輯上來講,既然十年前的變態青年,能拋屍汙水塘而不被人發明,後續受害者,也一樣有能夠被沉屍水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