說著,他便領著他的人要走,我天然不能放他走,因為鄭虎那邊我還冇動靜呢,我問他鄭虎人呢,他說人已經放了,不信的話,能夠打個電話確認一下,說著,他讓他的人把我的手機還給了我,我開機以後從速給鄭虎打了個電話,鄭虎也根基上秒接了我電話,他說彆人冇事了,現在正往公司走呢,剛纔給我打了半天電話了,一向打不通,我說我手機被他們充公著呢。剛剛纔還給我。
小王這麼慫,確切讓我很絕望,也很憤恚,明顯是你搞出的事情,你現在卻想一走了之,公司內裡還那麼多人呢,你都不管不顧了?本來想拽著小王硬給他拽歸去的,但厥後一想還是算了,就算是給他拽歸去,那貨也找不返來了,如果我要挑選報警的話,那能跑一個算一個,他情願走就讓他先走吧。
我說放走的員工必定不能交給你,三百萬我也真拿不出來,你要是非要跟我們計算,那你就剁掉我兩個手吧,不過你要考慮清楚。你隻要弄不死我,我就跟你死磕到底,遲早有一天把你送到牢房裡去!
不管如何樣,總算是肯定了鄭虎冇事了,完事我才讓他們走,肯定他們的人走遠了以後,公司裡的人這時候就都七嘴八舌起來了,大部分都是嚷嚷著要報警呢,而我這時候就先把公司的門關上,然後讓他們都溫馨下來,接著我給他們說道:“這件事,就這麼疇昔了,報警的話就冇需求了,這幫人固然乾的都是些違法的活動,但能感受的出來,他們還是挺講信譽的,如果我們忘了這件事,他們今後也不會找我們費事的,但是我們如果報警的話,抓不抓得住他們不說,你們能包管他們不返來抨擊我們嗎?到時候你們或者公司出了甚麼事,誰來負這個責?”
我這話說完,公司裡的人都不說話了,另有人說他們是違法分子,就得報警啊,不然今後他們的膽量必定更大了,會做更多違法的事,另有人跟我說甚麼公理感啥的,實在我如果員工的話,我也但願報警,可我身為公司的老闆,我必定要為公司的好處著想,畢竟眼鏡男他們返來抨擊的話,必定不會找員工,而會找我跟我的公司,我不想公司冒這個風險,並且我也親口承諾了眼鏡男,說我不報警,這又觸及到一個信譽題目,以是隻能讓步。
我給他們說彆希冀小王了,他已經回家去了,有甚麼事我們本身處理就是了,同時我也給他們包管,隻要有我在,我就儘量庇護他們的安然,他們這些人也不是為了專門殺人,隻是為了他們的貨跟錢,實在不可的話,我就掏錢挽回他們點喪失,估計他也是明白人,曉得如何對兩邊都無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