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軍隊的體例上,孟九成和王忠峰等將領們幾次商討,把營設為獨立活動的最小單位,每營六百多步兵,一百炮兵和後勤兵,二十名窺伺馬隊。每營又裝備十輛鬆樹炮炮車,十輛輜重車,十門飛雷炮。
固然現在還隻是沿著這條路向前走,隻能算是邁出了一小步,但法度是果斷不移的。
詳細的戰法便是當在田野碰到仇敵的馬隊時,馬隊賣力預警並向友軍求援,步兵則當場防備。
遵循軍令,寧死不逃,戰役到底,不然軍法處置。如許一來,即便因為聲援不及而被仇敵所毀滅,也要儘能夠地多殺傷仇敵。並且,如許也製止了在倉促撤退時被馬隊肆意追殺的結局。
以步兵對馬隊,在相稱長的時候內都會是如許的局麵。而要擋住馬隊的打擊,步兵冇有鋼鐵意誌,是底子做不到的。
一個營約為八百人,能夠結成一個相對安定堅固的方陣,並且如許的人數在行軍時不會拉得太長,當場結陣所花的時候也就比較短,能夠快速轉化成防備陣形。
以是,按照地固然冇有甚麼長城,也不成能構築起來,但以戍守的要點串連成線,起到的感化與長城是差未幾的。
至於為甚麼要以營為最小單位,也不是誰拍腦袋便決定的,而是連絡了將領們實戰中的經曆,顛末幾次研討得出的成果。
遊牧民族的打劫和殛斃靠的是他們的武勇和戰技,而農耕民族的抵當和戰役則多要依托他們的科技和設備。
孟九成深思半晌,點頭附和。說到底,他還是太在乎性命,抄略侵襲固然冇法捍動底子,但按照地公眾的死傷卻在所不免。但實際,又不得不讓他狠下心來,采納最為無益的戰略。
一樣,方郭三的敗亡,也給孟九成再次敲響了警鐘。那就是對馬隊的抄略和奔襲,按照地內的預警和防備體係是否完整,另有甚麼縫隙和缺點?固然不能做到萬無一失,但儘量的辦法,儘量地減少喪失,還是必須的。
要曉得,火槍之以是能淘汰弓箭,並不是射程、精準的上風,而是能夠大量爆兵。當火槍兵的練習以一個月乃至更短的時候為週期,便構成了對數年才氣苦練出來的弓箭手的碾壓之勢。而戰役中“以人換人”,便成了立於不敗之地的一個戰術和體例。
至於說到人道和公允,在阿誰期間,在那種背景下,孟九成不會考慮。統統為了勝利,為了軍隊的堅固固執,失利了說甚麼都冇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