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六一六章 法務部[第2頁/共3頁]

因為他們平時也不存眷文學圈或者是不存眷蘇愛這類的作家,他們隻是看到朋友圈或者微語上有人發了記念靜態,隨便的看上一眼,留下印象,卻冇有看到辟謠的訊息。

前期的高傲麻痹導致她冇有及時止損,這是她犯下最大的弊端。

陳青想簽一個作家,並不是甚麼難事。

但是現在支出這麼多狀師費以後,她已經像是一匹跑在牆頭上的馬,冇有轉頭路了。

甚麼名譽啊,麵子啊,在實實在在的款項麵前,全都不值一提。

這麼多錢,吳飛當然拿不出來。

不過吳飛明顯更加聰明一些,他曉得及時止損,在官司打了一個多月的時候,吳飛就提出過要私了。

餘冬雨之前是冇有作家經紀人的,除了身邊的幾個助理以外,能夠說在出版方麵的事情都是他本身親力親為去跟出版機構談。

當然,這半年來,公司最大的行動就是簽了餘冬雨。

當時勸說餘冬雨的時候,陳青就給他包管過,不出三年就會為他的新作《千門》係列打造一係列的ip開辟打算,乃至能夠把投資金額寫在條約內裡。

實在打官司是一件效力很低,耗損很大的事情,對訴訟兩邊來講都是如許。

就像他之前跟報社主編說的那樣,他冇有假造證據,全文隻是隱晦地公道猜測,就算人家要告他們,也很難。

現在公司的ip可不止張重一小我的作品,彆的另有旗下其他作者的作品,比如秦昭,比如趙熱。

這件事情是獲得了張重點頭的。

跟他一樣境遇的另有吳飛。

於禁正在打掃畫室,卻聽到門口傳來腳步聲,昂首一看,入眼一個小女孩蹦蹦跳跳地跑了出去。

但是再過一段時候,他恐怕就冇有這麼落拓了,因為他完整低估了收成文學的決計,也低估了作家蘇愛的力量。

新書《傲慢與成見》的動靜一出來,謊言當然不攻自破。

就如許,官司一向持續到六月份,還冇有一個成果。

“得饒人處且饒人,但願張重能當真考慮一下我的發起。”

除了已經成名的,公司還簽了一些潛力股,都是之前征文表示不錯的新人。

兩邊也就是在補償金方麵冇有談攏,一開端的時候,張重這邊要求補償三百億的百分之一,也就是三億。

麵對如許的私了前提,張重這邊當然不成能同意,以是官司仍舊冇有停下來。

並且前次吳院長的新畫《芃芃》固然上麵的女孩子冇有暴露全臉,但於禁還是認出來畫上的就是這個小女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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