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發明屍身的手腕處,脖頸處,小腹處,*處,都有很大的傷口較著是刀片劃開的。按照現場的血跡能很較著的看出凶手這麼做的目標就是放血。但是如果是純真的放血是不成能把人體內的血放潔淨的,凶手必然另有其他的體例將體內的血給抽出來。我朝屍身其他部位查抄疇昔,並冇有發明較著的針孔,莫非我猜錯了?但是在我扒開屍身褶皺的黑皮的時候,卻發明屍身表皮有著很多很小但是彷彿很深的傷口,這些傷口的位置或許並不是動脈,但是如果作為放血孔來講的話,彷彿夠了啊……

“凶手絕對是一個變態,但是有著極強的心機本質!”潘鵬斷言道。

王可下來後當即被這具乾屍吸引了,潘鵬在內裡體味環境以後下來,皺著眉頭問我:“為甚麼說這起案件跟紅鞋走魂有關?”

我點點頭。

我皺了下眉頭,凶手為甚麼必然要放乾si者體內的血,莫非和我猜想的一樣麼?凶手覺著這具肉ti很肮臟,以是把把複原到純粹,再植入新的靈魂?

李永東有著他本身的體例,研討了一陣子以後說:“洋娃娃腳上的紅鞋,是純皮質做的,很初級,跟全部洋娃娃的品相很不搭,很有來由思疑這雙紅鞋是特地穿上的。而洋娃娃有過很多指紋,這些指紋已經龐雜不清,並不能作為證據。不過有一點要提示你們重視的是,洋娃娃很潔淨,現場卻混亂不堪,較著的這個洋娃娃是後放過來的。也就是說,這個洋娃娃能夠作為調查的一點。”

而後分局的同事幫手把屍身抬了上來,地下室就留下李亞東和王蘭蘭。

我說:“到目前為止,我也隻是思疑。你重視看死者懷中洋娃娃的皮鞋,是紅色的。並且你冇覺著死者死的很奇特麼?滿身的學血都給放乾,誰能做出這類喪芥蒂狂的行動。連絡紅鞋走魂四個字,我能夠大膽的猜想,凶手是把死者的肉ti給淨化潔淨,然後把魂轉移到死者體內。”

鄙人麵看的時候,屍身的皮膚是風乾的玄色,上來以後,我俄然發明屍身的皮膚上有著一道道不為較著的紅色陳跡。皺著眉頭朝屍身的表皮再細心的翻疇昔,公然發明這類陳跡不為少數!而按照陳跡的粗細以及深淺程度來看,應當是被鞭子打的!但是如果是在十幾天前打的印子,到了現在必定會跟其他表皮一樣,看不出來陳跡的。現在還能看到紅色的印子,就申明……凶手鞭屍!

宋佳斌畢竟是處置收集事情者的,能夠是第一次麵對這麼血腥的環境,他有些失聲的問:“這該不會是凶手用來喝血的吧?把死者的血放出來,本身喝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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