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說:“到目前為止,我也隻是思疑。你重視看死者懷中洋娃娃的皮鞋,是紅色的。並且你冇覺著死者死的很奇特麼?滿身的學血都給放乾,誰能做出這類喪芥蒂狂的行動。連絡紅鞋走魂四個字,我能夠大膽的猜想,凶手是把死者的肉ti給淨化潔淨,然後把魂轉移到死者體內。”
“並且鵬哥,另有一點,或許當時我們的嚴峻並冇有錯,因為顛末我方纔大略的察看,死者起碼是十天以上。或許凶手,這一次已經作案了,等候我們的,隻是一句具具冰冷的乾屍呢?”
屍身被抬上來以後,王可激烈的要求給轉移到屋簷上麵,說是製止對屍身的不尊敬。我並冇有多在乎,因為當屍身被抬上來,完整的見光以後,我俄然發明瞭不對勁。
“隊長,這邊!”宋佳斌俄然的叫聲引發了我的重視,我循著聲音看疇昔,發明在地下室一旁的桌子上,有著一個玻璃杯,完整的放在那邊。而玻璃杯底的內裡有著乾枯的血液,杯身有著一道自下而上變窄的血痕,也就是說,這個杯子用人用過拿來喝血!
潘鵬點點頭,去和李亞東調查現場其他線索,而我則是帶上手套,來和王可一起來查屍身。
那邊潘鵬行動很快,不過二非常鐘的時候,我就聽到了內裡的警笛聲,然後看到潘鵬帶著李亞東和王可他們過來了。
“快點下來!”分局的小隊長在前麵號召著其他同事,而我卻轉過身讓統統人都上去,然後立馬的打電話給了潘鵬,奉告他紅鞋走魂的事情或許產生了!
宋佳斌畢竟是處置收集事情者的,能夠是第一次麵對這麼血腥的環境,他有些失聲的問:“這該不會是凶手用來喝血的吧?把死者的血放出來,本身喝上……”
沉著的喝血,並且冇有任何的證據留下,慣犯?熟行?莫非跟前麵兩起命案一樣,說不定也是個退休的警務職員?
“我也曉得解釋不通,但是紅傘食顱,莫非真的是紅傘吃的頭顱麼?紅鞋隻是一個藉詞,魂,也隻是一個藉詞。隻是究竟是把甚麼魂給轉移到甚麼處所,這美滿是另說。”
“清楚了,清楚了,這戶人家姓李,叫李智,兩口兒在內裡打工一向冇返來,發明屍身的是李智的母親,過來打掃衛生聞到的異味,然後發明的屍身。”
鄙人麵看的時候,屍身的皮膚是風乾的玄色,上來以後,我俄然發明屍身的皮膚上有著一道道不為較著的紅色陳跡。皺著眉頭朝屍身的表皮再細心的翻疇昔,公然發明這類陳跡不為少數!而按照陳跡的粗細以及深淺程度來看,應當是被鞭子打的!但是如果是在十幾天前打的印子,到了現在必定會跟其他表皮一樣,看不出來陳跡的。現在還能看到紅色的印子,就申明……凶手鞭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