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直到現在我都冇有想明白,我為甚麼會莫名其妙的參與調查。如果上一起的紅袍分屍案,我是為了保衛警隊的名譽,是因為我身上的五個玄色的手指印,主動參與調查,那麼這一次呢?是因為簡訊的動靜救潘鵬,還是因為為了庇護王可?我就感受,這一次我的參與,就彷彿是有一隻無形的手把我推動結案件當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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