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把他打暈了。”喬歌鬆開文文的衣領,把人扔在地上,聲音很冷。

內裡的喬二嬸哼了一聲。

它是他的泡泡。它的內心眼裡隻要他,也隻屬於他。

“疼是吧?冇事冇事,等會哥給你看好啊。”

喬歌按著泡泡側胸,問:“這裡疼不疼,泡泡?”

“曉得了。”喬四嬸點點頭,有些踟躇的道:“你這危不傷害啊?要不,要不咱還是彆管了?”她心底不安,到底捨不得自家男人犯險。

付與名字,建立左券,這應當也是一種馴養。大抵從他喊它為“泡泡”的時候,他們兩個的左券就已經建立。

“不疼啊。”喬歌安撫它,“泡泡,咱不疼。讓我給你看看。”

他收養泡泡的時候,並冇有想那麼多,到現在看到泡泡差點死於非命之前,他都冇想過泡泡對他來講有多首要。

喬四叔抹了一把臉,歎口氣道:“現在說這些都冇用,等會我去把老三媳婦引進老屋關起來,不能放她出來害人,我返來之前,不管誰來你都彆開門,就當睡著了,冇聞聲,曉得嗎?”

“是這個腿斷了?”喬歌悄悄抬起泡泡的左後腿,“泡泡,咱站起來看看啊?”

名字是有靈性的。

“這如何回事?”喬四叔這一早上經曆的,已經讓他驚得近乎麻痹了:“文文這是?”

“他也被咬了?”喬四叔冇看到文文身上有血跡,“豔豔呢?看到豔豔嗎?她變成活死人了嗎?”

他養了泡泡將近兩年,泡泡平時冇少做惹他活力的事情,他也打過罵過嫌棄過,可泡泡始終都是活蹦亂跳,活力勃勃的。他不敢想,如果他的耳力略微差一點,冇聽到泡泡的哀嚎聲,晚到了一點點,瞥見的泡泡會是甚麼樣。

如果泡泡有個萬一,喬歌乃至不能包管,在殺了豔豔以後,會不會失手殺了文文。

喬歌第一次聽到喬二嬸罵喬四嬸是“不要臉的妖精”的時候,含在口裡的水差點噴出來,他目光落在喬四嬸因為整天勞作不到四十可已經一臉滄桑皮膚還烏黑的臉上,“咦”了一聲笑,但看到喬四嬸像是極受欺侮罵歸去不止還撲上去廝打,就曉得這裡的“妖精”可冇一點小說內裡或者網上吐槽的“你這磨人的小妖精”的打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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