鄭宇和羅格都有些吃驚,鄭宇迷惑地問道:“就這麼走了?”
“不會有更多發明瞭。”丁塵說道:“下午我去堆棧和變電站看看,你倆留在這裡,重視鑒戒,把穩另有其彆人在這裡。”
羅格吃驚地問道:“你要去哪?”
三小我再次回到小樓前已經是上午了,丁塵此次冇有把兩小我留在內裡,而是帶進了樓裡。然後本身舉槍順著樓梯上了二樓。
用植物油做燈幾近是每個拾荒者必備的技術,辨別隻是技術吵嘴和情願破鈔的精力大小。疇前這裡的仆人較著是個懶鬼,隻是用了一個盤子,內裡盛了凝固的植物油,再裹一條棉芯,一個油燈就算成了。盤子邊沿與棉芯打仗的處所已經被熏得烏黑――當然這個盤子本身也不潔淨,邊沿充滿了烏黑的手指印。
樓裡的自來水管都冇有水,倒是衛生間裡有一個半滿的水缸和一個鐵皮水桶,丁塵重視到水桶的外大要另有殘留著的紅色筆跡,應當是疇前的消防用品。
說實話,正因為這些東西的合用性很強,以是丁塵幾近冇體例挑選本身應當帶哪些回公寓,彷彿每一件東西都有值得照顧的來由。
看起來被丁塵擊斃的阿誰傢夥不是一個勤奮的人,二樓到處都是亂七八糟的東西,很多較著不是樓裡應當有的,倒是坐實了那小我拾荒者的身份。
丁塵搖了點頭,“我又不是神仙,總之謹慎無大錯。”
丁塵專門繞了個圈子去看了看那具被他們扔在小溪中間的屍身,發明已經不曉得被甚麼野獸啃了一部分。他疇昔的時候,幾隻烏鴉正站在屍身上挑遴選揀。
“是啊。”丁塵說道:“我們此次隻是來看看這裡的環境,然後決定下次來應當乾甚麼。”
回程的時候要比來時略快一些,不過達到來時的宿營地後,丁塵仍然發起就在這裡歇息。
實際上公寓那邊也有萬用表,他製作電池燈的時候,卡洛就給他找了一個,成果丁塵發明阿誰是電子讀數的,題目是公寓又冇有乾電池,這塊表當然用不了。
“捉鬼。”丁塵說道:“我猜,這是一隻很風趣的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