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拳!”茶社內一片驚呼聲。
“他可不是為了救我,我冇那麼大的臉,當時一起來不及逃脫的還稀有百小我,此中另有婦女和孩童,劉危安主如果救濟婦女和孩童的,趁便救了我罷了。”三狗子道。
“好吧,我豁出去了。”三狗子說的獵奇,聲音卻抬高了很多,說道:“我們聞聲的有關劉危安和總督府的事情,都是上麵說出來的,實際上,劉危安和鼓吹的完整不一樣,他實在是一個好人,救了很多布衣百姓,給他們安排事情,發放食品,安然軍常日裡的獨一任務就是毀滅喪屍,那裡像我們這裡,發明瞭喪屍,都是引到其他處所去。”
“千真萬確,我在湘水省呆過一段時候,見過劉危安,不會有錯的。”三狗子道。
開門做買賣的人,不怕客人多,就怕冷僻。
“你開打趣吧?”長毛不客氣隧道:“我固然冇有見過金剛魔,但是也聽傭兵團的朋友說過,金剛魔的精神比鋼鐵還要堅固,即使是穿甲彈都對他不起感化,炮彈打在它身上和撓癢癢差未幾,甚麼人能夠三拳打爆它?”
三狗子是茶社的常客,末日之前,他就是一個街頭地痞,末日以後,獲得了退化才氣,被一個富豪禮聘為保鑣,厥後,不曉得產生了甚麼事,富豪被喪屍咬死,三狗子兼併了富豪的產業,一下子從窮戶變成了富豪。
“那是威望個人的總部大廈!”一個頭髮油油的中年男人道。
“我如何活下來的?你以為我這點氣力,能從金剛魔部下逃生?再說,我與劉危安非親非故,乾甚麼要說他的好話?我看上他了嗎?還是他看上我了?”三狗子的話引發一陣轟笑。
“不是說劉危安殺人如麻嗎?他如何還會救人?這些婦孺是甚麼人?劉危安的親戚嗎?”一個被斜劉海遮住了半張臉的青年忍不住問。
“三狗子,你傻嗎?這麼短長的喪屍來了,竟然不跑?”
“你還能活下來,申明趕上朱紫了。”壯漢長毛獵奇,“遵循你的描述,金剛魔近乎無敵,是誰救了你?”
“你冇看錯,真的是劉危安?”沉默了一會兒,長毛詰責,語氣凝重。
“他為甚麼要救你?”長毛問。
“長毛,你覺得我不想跑嗎?金剛魔的速率太快了?看起來很粗笨,一步踏出就是幾十米,我把吃奶的力量都使出來了,間隔卻越來越近。”三狗子道。
“……話說,當時的環境,你們是不在場,冇瞥見,不然就會曉得有多傷害了,金剛魔啊,你們曉得甚麼是金剛魔嗎?三層樓那麼高,那棟大廈瞥見冇有?就是金色玻璃的那棟――”三狗子擺佈看了一眼,指著遠處的三十六層的大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