風雪中,低低的謾罵被吹散。

“那裡能成名我就去哪!”

程明一向在馬車上,統統的食品都已經被他吃光了,現在正長鯨吸水般的喝著酒。

“你走了要去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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酒菜已經擺好,雞鴨魚肉羅了滿桌,程明大步走過來,剛吃了一口,忽見一人跌跌撞撞的衝了出去,撲倒在櫃檯上,嘎聲喊:“酒!酒!拿酒來!”

程明端起個小罈子,道:“敬你一杯,就此彆過!”

李尋歡冇有酒喝,他反而笑得很高興,向來冇有人能將他的酒搶光,因為他家財萬貫,又嗜酒如命,身邊老是有酒。冇酒喝還是第一次。

兩人對飲一杯,程明擺手,回身進了酒鋪。

虯髯大漢瞪大了眼睛,這貨還冇吃飽?

一起上走來,馬車停了好幾次,見到七八具屍身,每一具死得都彆具特性。

車廂內裡俄然多了小我,一個青衣人,臉上帶著陰沉麵具,手上戴著一雙暗青色的鐵手套,形象醜惡,色彩令人毛骨悚然。

“這但是個不輕易實現的目標!”

“我本不肯意走,但是李尋歡卻讓我走,他說天下冇有不散的宴席,早幾天稟手與遲幾天稟手又有甚麼辨彆。”

她拋棄鐵手套,奮力扒上麵具,噴出一口血,軟軟倒在地上。

財神要費錢,李尋歡天然冇法回絕。

“我要走了!”

跟著最後一個20斤的大酒罈子被扔出車外,李尋歡的酒已經被程明喝光。

李尋歡點頭,“是麼,籌辦去哪?”

程明道:“這麼俄然?”

程明道:“是麼?來美人,叫你那邊肥雞遞給我。”

程明伸出長臂,將那隻雞抓了過來,張嘴狠狠咬一個腿。

那青衣人剛要動,李尋歡俄然道:“你也走吧,程兄。我給你錢找旅店本身漸漸吃。”

眼神卻暴虐又猖獗,緊緊盯著馬車遠去的方向,聲音沙啞道:“他是誰?他到底是誰?程明?為何向來冇有傳聞過他?竟然一招就將我重傷,如不是不在乎我,恐怕現在已被梟首,可駭太可駭!不過他也活不了多長時候了,伊哭麵具劇毒非常,他敢用手觸摸,就等著化為一灘膿水吧!嘎嘎!”

“去當個真正的財神!”

“我說阿飛為何俄然走了?本來你俄然有了美人!”

青衣人俄然笑道:“李尋歡公然對朋友夠義氣,不過你放心,對於這類莽漢我普通是不殺的,因為殺起來太輕易,同冇意義。你隻要將金絲甲交給我,我不但不殺他,還給你一樣代價的珍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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