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十一章 烽火商號[第3頁/共3頁]

此時沈越來到官府便想轉為販子。對有打算南下的沈越而言,辦理商號必不成少,彆的通過經商賺取些財帛,也便於將玉米等高產作物推行,一種新的農作物想要被遍及蒔植離不開朝廷的參與,但在冇有自保才氣之前,沈越卻不敢冒然與朝廷打仗太多,草率的跑去獻寶說不定跟著就獻身了。

新的號牌上地加了烽火商號四個大字,沈越將此作為對導致本身穿越的那場大火的記念,也是感覺本身就像被運氣放逐到明朝的一個小火種,固然極有能夠被燃燒,但一定不會烽火燎原。

縣城的衙門固然有些陳舊,但麵積很大。正對大門口是電視中常見的升堂審案用的大堂,在兵丁的帶領下轉至前麵是幾個辦公用的小院落,最深處是縣令的後宅。出去才現這裡非常熱烈,一些軍兵鄉勇人頭攢動,三三兩兩的聚在一起不知何故。

對於聖火令的奧秘服從沈越早想嘗試,但其影響不太明顯,估計是當生命微小時才氣感受獲得,幾隻雞本就強大,加上又受傷,應當能夠反應出來。將十隻小雞按受傷輕重均分兩組,彆離安設在牆的南北兩處,北牆的五隻小雞中間放上聖火令。

見到賣力戶口的文書,沈越本覺得會有些費事,卻看此人麵帶不屑,草草簽押,給沈越登記了商號,重新放了號牌,便孔殷地出門而去。沈越對這個期間的辦事效力之快心生佩服,如果後代不說連跑七八個部分蓋上十幾個章,稍有題目還需高低辦理一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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