查察長鄭煜洪宣讀道:“現在由我陳述一號案件,滬縣滅門案。中華民國二十一年十月十八日,劉從雲強行兼併滬縣李富民家業,並放縱門徒姦汙李家女眷,李富民抖擻抵擋,劉從雲遂殛斃李家滿門十四口,隻剩一個八歲小女娃,被奶媽藏在枯井中才倖免於難……”
審判長丘成桐問道:“劉從雲,你對此案可需求辯白?”
“傳證人!”
當時,軍閥劉文輝請了個萬神仙到軍中,還紮小人把劉湘紮得抱病了。一時候,萬神仙在四川軍界名聲大振,嚴峻挑釁了劉從雲的神仙權威。因而,劉從雲就鼓動劉湘主動建議打擊,讓好不輕易安寧的四川再度混戰起來。
付林氏說得很細心,固然冇有直接說出本相,但略微有腦筋的人一聽就明白了。
劉從雲為了滅掉萬神仙,還親身帶領榜樣師(神仙團)作戰,成果號稱刀槍不入的榜樣師,在瀘州被劉文輝打得落花流水。
話音未落,又有人喊道:“我也有冤情,劉神仙騙了我兩萬大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