欲加上罪,何患無辭?
周赫煊誇大道:“言辭能夠委宛些,但該報導還是要報導。不黨、不私、不賣、不盲,這八個字千萬不能丟。”
婉容慎重地點點頭:“我在張園實在過得不痛快,隻想早點擺脫。”
就在上個月,《至公報》日銷量已經靠近四萬份,超越北平的《晨報》,僅次於天津的《新天津報》,成為北方數省第二大報。
當這份和談書送到溥儀麵前,咱皇上整小我都懵逼了,傳聞持續好幾天都不肯說話。
周赫煊笑道:“崔蜜斯你好。”
民國初年的訊息法規,首要根據袁世凱公佈的《報紙條例》(即《出版法》)。此中第十條規定了禁載事項,前三項為:一,淆亂政體者;二,波折治安者;三,廢弛民風者。
溥儀靠甚麼過日子?
胡政之苦笑著走到周赫煊辦公室裡,扔出一張公文說:“又被罰款了,五百大洋,下次該罰一千了吧。”
這些文物,厥後大多數丟失在東北,被日本人得去了。
婉容畢竟還是冇有魄力,提筆竟然躊躇起來,幾次考慮道:“周先生,能隻分家不仳離嗎?”
四年前,僅是估價賣給彙豐銀行的貴重古玩,就有80多件。
自在是自在了,可婉容發明她歡暢不起來。因為整日孤傲孤單,無所事事。之前插手宴會派對,都是溥儀帶她去的,她搬出來住底子無人聘請。
就拿《至公報》此次報導收回英租界來講,因為驚駭獲咎張作霖,特地在南邊百姓當局前麵加了個“偽”字。成果因為必定了反動當局行動,在言論態度上有題目,還是被認定為“涉嫌擾亂政體”。
《至公報》天然要報導此事,但卻惹來張作霖不滿。
北伐戰役讓英國在長江中下流流域喪失慘痛,以是英國人開端胡作非為,惹來滔天民怨,上月初漢口還發作了反英狂潮。南邊反動當局順勢收回漢口、九江的英租界,這無疑是晚清以來的嚴峻交際勝利。
胡政之道:“還不是報導南邊當局收回漢口和九江的英租界。不但罰款,還讓我們登報改正弊端。”
“哈哈哈,固我所願也。”胡政之大笑。
銷量和名譽是有了,隨之而來的費事更多。傳聞現在北洋當局的訊息檢查職員,上班第一件事就是核閱《至公報》,稍有不對的處所當即乾與,不過罰款和勒令改正內容。
當然是變賣古玩,他還冇被趕出宮前,就讓外務府的官員盜運出1200餘件書畫佳構。此中包含王羲之、王獻之父子的《曹娥碑》、《二謝帖》,另有鐘繇、懷素、歐陽詢等人的真跡,乃至還包含司馬光《資治通鑒》原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