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六十三章 第一次庭審[第1頁/共3頁]

兩邊狠惡的辯論一番,最後的核心集合在《白叟與海》的筆名上。

打官司就是如許,就算冇有中國官方的證明檔案,他也有體例把案子拖下去,狀師就是依托這個贏利的,時候拖得越久,對林子軒越無益。

這類不管麵對如何的窘境,都充滿但願,不平不撓、英勇固執、不等閒認輸的精力,恰是美國社會所倡導的代價觀。

這隻是彼得遜狀師壓服林子軒的來由。

遵循他的說法,他和林子軒是好朋友,常常集會,在客歲的這個時候,因為餬口寬裕,他在林子軒的公寓裡借住了一段時候。

彼得遜狀師身為一個佐治亞州人,身為一個南邊人,固然在紐約餬口多年,但骨子裡還是看不起北方人。

下次開庭在一個禮拜後,如果林子軒冇法供應中國官方的證明檔案,情勢將極其倒黴。

隻要把林子軒聞名作家的名頭打出去,讓社會言論承認林子軒作家的頭銜,他就有掌控讓法官和陪審團做出偏向於林子軒的訊斷。

並且《亂世才子》的情節恰是產生在佐治亞州的亞特蘭大市,在那邊更輕易被讀者所接管,引發讀者的共鳴。

他感覺這部小說隻能被南邊的出版社出版,也隻要南邊人才氣真正看懂這部小說。我們固然敗北了,但心靈決不平服。

法庭上重視證據,但場外身分也很首要。

固然黑人兄弟們很給力,在美國各地停止抗議,但直到第一次開庭,波士頓的處所法院仍然不答應華人出庭。

很多時候,社會言論有能夠會影響到法官的訊斷。

季鴻明的說法是那是他隨便寫的,冇有甚麼意義。

彼得遜狀師從另一方麵出聲辯駁。

美國事白人主導的社會,在狠惡的抗爭下,他們或許會給黑人一些權力,不過想要真正的劃一,能夠性並不大。

《白叟與海》被批評界存眷是這半年來的事情。

我總算是做了一些甚麼,即便隻是一點小小的進步,也比甚麼都不做要好。

第一次開庭並不是宣判,而是兩邊狀師做出陳述,出示證據,法官再決定是否再次開庭。

恰是在那段時候,他創作了《白叟與海》,並且把稿子給林子軒看過。

這時候,林子軒要返回中國,他冇法再借宿,隻能搬離林子軒的公寓,在臨走前,他讓林子軒幫手把稿子寄給《大西洋月刊》雜誌社。

他回到紐約大學的宿舍,錯過了《大西洋月刊》的函件,不曉得本身的小說被刊載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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