男權社會畢竟方纔結束,現在固然有了新法,但在扶養孩子的題目上,天然是更方向於男方。畢竟這個年代能夠自食其力的女性還是未幾,相對來講,男方更有經濟氣力,能夠給孩子孩子更好的餬口前提。

為了尋求真愛,連本身的切身女兒都不聞不問,這還是人嗎?很多人都怒斥地看向秦誌宏。如許對待本身的女兒,另有臉跟老婆爭奪女兒的扶養權?本來對顧舒晗另有些不喜或者不信賴的人,現在也站到了顧舒晗這一邊。他們或許因為各種啟事不喜好顧舒晗,但是,他們也有著本身的原則,本身的底線。秦家虐待切身骨肉的行動,觸碰到了他們的底線。

遵循狀師的說法,既然在財產方麵,顧舒晗一方有著絕對的上風,那麼秦家如何據理力圖都是爭不過她的,倒不如另辟門路,那小孩的扶養權來講事。

不過,顧舒晗倒是對於曼和秦誌宏今後的餬口,非常感興趣。待本身與秦誌宏仳離今後,不曉得這對突破了“封建包辦”婚姻桎梏,“終立室屬”的有戀人,究竟能不能像他們設想中那樣,過得幸運完竣;還是,會像顧舒晗本尊和秦誌宏一樣,終究變成一對怨偶?

秦家豈肯如此?在這過程中,天然又是一番扯皮。獲得狀師的指導,秦家也不扒著顧舒晗的嫁奩說事了,反倒就囡囡的扶養權題目,與顧舒晗爭了起來。

當然,在狀師看來,如果能夠真的把囡囡的扶養權爭奪過來,對於秦家而言,絕對是大有裨益的。隻要囡囡在手,彆的不說,今後看在囡囡的份兒上,顧舒晗不但不能給秦家找費事,還得常常幫著秦家,除非她不想讓她女兒過好日子。

“當初,為了與秦誌宏在一起,我與父母鬨得那麼短長,全部家屬都曉得了我的事。現在,他們好不輕易鬆口,承諾我與秦誌宏在一起了,我如果在這個時候退出,又算甚麼呢?”於曼神情茫然地呢喃。

實際上,這也是一種不是體例的體例了。秦家找來的狀師也算是恪失職守,儘能夠為秦家爭奪上風了,恰好秦家本身太作死,就算狀師想要幫秦家勝訴,也心不足而力不敷,隻能退而求其次,爭奪讓顧舒晗一方主意向他們讓步。能夠說,如果顧舒晗一方不主動讓步,他們這一方能夠勝訴的概率很小。

或許站在於曼的態度上,她的各種行動情有可原,但對於顧舒晗這個苦主來講,卻冇有需求去瞭解她。莫非因為於曼是幼年浮滑,一時犯下弊端,她對顧舒晗本尊形成的傷害就不存在了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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