世人群情紛繁,這個女人較著就是想借勢敲一筆的,可惜的是林煜彷彿竟然冇有發覺一樣。

“我如何地痞了?我如何變態了?我把你衣服弄臟了,你要我賠兩千塊錢,行,我賠了,錢也數了,你的衣服總該給我吧。”林煜和這女人講起了事理。

“冇意義,整出來的……”

“我費錢買來的,你管我乾甚麼?我拿去當抹布,總行了吧?”林煜一本端莊的說。

“這不明擺著的嗎?嘿嘿,我專於此道多少年了,一眼就看出來了。”

“賠錢,你就賠錢,我這衣服是限量版的,我未幾要,我就要原價,因為這是明天買的,我方纔穿上的,現在賠錢。”女人要的就是林煜這句話。

饅頭做事情,是向來不顛末大腦的,他隻是感覺這個女人不能就這麼走了,回為她的衣服還冇有留下呢。

“彆逗,我是搞打扮的,這衣服最多三十塊錢的地攤貨,你還說兩千塊錢?你彆欺負彆人不識貨啊。”有一個等車的人也看不下去了。

“哎,得過且過吧,這小夥子又不是用心的,你看人家已經報歉了。”

“變態,地痞,我記取你了,今後你謹慎點,讓我在見到你,我讓你都雅。”

當差人趕到這裡的時候,隻見女人瑟瑟顫栗的趴在地上,她身上的衣服碎成一條一條的。

“哎,冇戲看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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