陳希聽她如此說,臉上一怔,旋即降落地說道:“我不知他們是誰,故鄉那邊、姓甚名誰,一概不知……”
獻爵、共飲、進饌,意味著兩小我今後同杯喝酒、同席用飯,伉儷一體,不分你我。
她所不曉得的是,在結婚前禮部呈送了一次晉王納妃的儀注,建議遵循前朝異姓王結婚的禮節停止,親迎前不進宮謁見天子,從王妃母家出來後也不去奉先殿祭拜曆代先皇。
“爹孃,兒子本日結婚了。娶了敬愛的女子為妻,你們能夠放心了。”
兩人還是穿戴大婚時的號衣,雙雙跪在蒲團上,向著香案上的玉佩端端方正地磕了三個頭。
但是督察院和禮部各有幾個不長眼的出來給陳元泰添堵,所爭的乃是陳希的身份。幾個老學究拿出《禮記》給陳元泰講甚麼“禮者以是訂婚疏,決懷疑,彆同異,明是非”,以為皇子、養子、義子各有其禮,如果混合不加辨彆,又如何訂婚疏、明貴賤?
杜明心規端方矩地坐在床上,見他出去,臉上便浮起了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