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353章 越獄(一)[第2頁/共3頁]

七檔:解功,18歲,外省人,傷害罪,估計刑期5年。

號子裡的廁所傳來一股臭味。二檔趙國衝背麵喊道:“下頭的,把金魚缸(金魚缸:便坑)抹一抹,格老子把手伸出來抹。”

號子內除了大通鋪,另有大通鋪外床沿下用水泥做的和床一樣高的水泥格子三個,水泥格進深約五十公分,頭格用來裝全部號子的餬口用品,二格三格用來裝犯子們的換洗衣服。

在風場與號子的介麵處有一間廁所,廁統統蹲一小我的檔。廁所跟號子之間除了一根水泥柱,無其他遮擋,如有人解大手,全部號子臭氣熏天。

號子裡的作息時候是如許安排的:早6:00起床,7:00開飯,吃完飯後就到風場順次洗冷水澡(一年四時一樣),洗完澡後就在放風場打坐,中午11:30吃午餐,開完飯後睡午覺,午覺後又起來打坐,直到吃晚餐,吃完晚餐後看電視,8:30上床睡覺。

飯板(賣力頭檔的餬口辦事,也賣力從門口遞碗接飯)文光從床鋪下的頭格裡拿出一個塑料飯盒,蹲在頭檔李文明麵前,剝開四隻京彩,放在塑料飯盒裡,用勺子挖出幾勺老乾媽,和京彩攪在一起,做成一道很香的牢改菜。

六檔:孫立才,37歲,本省人,犯盜竊罪,估計刑期十年以上。

四檔:張紅博,20歲,貴洲人,犯綁架罪,估計刑期七-十年。

一間號子的麵積約有15平米,長五米,寬三米。五米長,60公分高的水泥做柱、木板做鋪板的大通鋪占去了三分之二的房間麵積,大通鋪按標準睡八人,實際上常常睡到十二人擺佈。一米寬的走廊前通看管所屋子的中間走廊,後通風場。

站在門口的文光聽到飯車快到門口了,他仇家檔李文明說:“還冇有新犯子的碗呢,下週三才賣貨,如何辦?”

十檔:劉林,37歲,本省人,犯***邪教罪。刑期冇法估計。

五檔:文光,16歲,郊縣人,犯擄掠罪,估計刑期三到四年。

九檔克裡木聽到張紅博的話,當即站起來:“陳述博哥,到明天早晨為止,我已經三天冇用飯了,今晚我能夠吃了。”

已是吃晚餐的時候。

號子裡統統的人按檔位挨次靠走廊的牆蹲下,頭檔李文明的位置靠號門的牆邊,唯有他是坐著的,屁股上麵是一床疊得剛正的被子,他的麵前還擺放著“老乾媽”和京彩。

看管所的整幢屋子中間有條走道,兩邊各有24間號子。1、2、3號號子是關未成年犯的,46、47、48三間號子是關女犯子的,彆的的就是關除這類人以外的犯子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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