又有記錄:“俗嫁女停業,雖富族亦多不舉女,有逾四十不能妻者,雖其良族亦率以搶婚為常事。”

可惜宗子死於海難,次子的腳也瘸了,冇法靠娶媳婦把嫁奩收回來。

常三貴出去列隊領完工錢,悄悄回身歸去,因為人多冇被髮明。

也不乾彆的,就是幫著卸貨,然後把守清算一下貨色。

就在此時,差役出去講:“總製老爺,內裡有一婦人,說有要事稟報,如何趕都趕不走。”

一刻鐘前。

……

好官顯而易見,常三貴家裡被占的薄田,全數遵循良田代價補償,並且王總督還安排了事情。他本身撈到貨棧的差事,老婆被招去給士卒漿洗衣服,人為一天一給,日子比之前好過很多。

在常三貴心目中,王總督是個好官。

弘治十年,永嘉知縣汪循說:“嫁女之家貲妝之具,動至令媛,售產傾資,習不為異,病不能嫁者,多致育女不舉。”這是把滅頂女嬰的啟事,歸結為嫁奩給太高。

“救火!”

農婦見了王淵,很有些害怕,但還是跪著爬上前。

王淵打馬疾走,沿途遇人便喊:“快隨我去救火,事成以後重重有賞!”

這已經不是養不起的題目,而是嫁不起女兒,連富庶之家都挑選滅頂女嬰。

王淵忍不住爆粗口,這堆棧如果燒了,底子冇法向那些商賈交代,都是暫存在這裡冇有給錢的東西。

就在此時,內裡傳來鼓譟聲。

貨棧還在修建當中,有一片空位被劃出來,用竹竿搭起簡易竹棚,即將出海的商品全都堆放於此。

即便親家也是平常農戶,但嫁奩不能寒傖,不然要被笑話得抬不開端。他東挪西湊,還賣了一畝薄田,又跟人下海捕撈沙魚,總算湊夠了八兩銀子的嫁奩。

王淵淺笑道:“起來發言。”

王淵驀地一驚,不等農婦說完,便大喊道:“卿實,你帶五十軍士,去城南民安坊緝捕趙一刀,派人告訴縣衙捕快一起抓人。剩下的人,隨我去貨棧救火,快快快!”

農婦吞吞吐吐說:“城南民安坊的趙一刀,他誘我兒子打賭,又逼我男人燒貨棧……”

此種環境一向持續到明末,明末思惟家陳確的母親就說:“我平生不做負苦衷,惟二十四歲產一女,溺之,至今為恨。”

“來人!”

也難怪我們前麵說的浙江巡按禦史唐鳳儀,會強行製定浙江男女結婚春秋。男的二十歲,女的十五歲,就必須婚嫁,違者法辦。有官府號令,給不出嫁奩的家庭,也能順利把女兒嫁出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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