彷彿光有茶冇有點心也不太好,北山定又讓人上些點心,方纔心對勁足的坐在水佳玲邊上,“這個點你必定還冇用午膳,吃完點心就和我在這一起用吧”。

因為北山定現在實施的婚姻法和擔當法都是與前朝違背的,之前是隻要兒子才氣擔當財產和其他,但北山定新公佈的是女兒也可擔當。

難過的憤恚一向到用膳時纔有些好轉,因為大半個月疇昔很多州縣都已經收到了手抄版的《大平法典》和《賦役全書》並停止了張貼和宣講,蘭州境內的州縣更有很多已經停止了第一次反應。

第七條第二款如果嫁的一方家裡隻要嫁者一人冇有其他後代,則娶的一方必須在嫁方家將父母奉養到死方能回本家,隻要前提合適則無前提實施該條目,不然下獄畢生。

七天過得很快,轉眼就到了南宮靈的頭七,北山訂婚率文武百官到皇陵祭拜,水佳玲本想一同前去,但想到北山明比來精力狀況不太好,便留下來照顧北山明。

之前男人左擁右抱的汗青一去不複返,天然引發很多男人的定見,但卻獲得全數女子支撐,固然還冇停止人丁普查,但北山定信賴多年戰役下來必然是女多男少,如許一來支撐的也就比反對多了。

按照新的擔當法隻要兩種擔當,一種是嫡長擔當,即伉儷兩邊的第一個孩子不管男女,擔當其全數財產和權益,如果不按此體例,那就隻能均勻擔當,即把財產均勻分給統統後代。

不曉得甚麼時候北山定已經抱著水佳玲,頭埋在水佳玲的肩上,看似說得非常流利,實則早已不曉得本身在說甚麼,隻曉得把內心的話一股腦全說了出來。

除了以上的條目以外,另有一條更受百姓群情,即婚姻法的第七條第一款,該條目規定凡結婚者,娶的一方必須在結婚前三年住在女方家,處置勞作並孝敬女方父母,違者下獄三年。

水佳玲的到來讓北山定特彆歡暢,趕緊讓紅花下去煮茶,如果普通人來也就喝現成的茶,但來的是水佳玲天然就得喝最好的,要不是擔憂冇人陪她說話北山定說不定就是本身親身脫手。

下獄和換個處所餬口,傻瓜都曉得如何選。這個政策北山定已經醞釀五年,因為她最後的抱負就是進步這個天下的女子職位,但按照現在的汗青本就底子不成能一蹴而就。

關於結婚證北山定和水佳玲會商了好久,最後還是決定用一張質量比較好的紙做,很簡樸,百姓來登記就在上麵寫上他們的生辰八字等根基資訊,然後再蓋公章便能夠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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