馬大犇問道:“雷叔,這是甚麼意義?你的意義是說,真正的凶手實在不是周強,而是劉浩對嗎?”王雷說:“大犇啊,我們差人辦案子呢,是要講證據的,固然我們有來由去公道的思疑,但是冇有證據,卻仍然冇體例在這件事上給其彆人科罪。任何人做一件事,都是需求一個動機的,就彷彿周強一樣,我們開初的思疑是因為此人本身存在犯法行動,加上案發當時就在四周,因而就會被列為懷疑人之一,直到我們有充足的證據去證明對方有相乾的犯法究竟,這才氣夠抓捕他。”
“那雷叔,阿誰被炸死的徐副廠長,你們就冇順著這條線持續調查嗎?”馬大犇問道。王雷說:“當年案子產生的時候就調查了,傳真記錄顯現這個副廠長在白日曾經收到了傳真,我們猜想內容應當就是讓他當晚去了車間的阿誰辦公室。但是這當中仍然有非常可疑的處所。”
這些內容,馬大犇大抵上也從木言幾那邊體味到一些,警方調查天然有一套體例,但是和木言幾這些江湖上的人來講,能夠體例還是有些辨彆。王雷奉告馬大犇:“這個劉浩有軍隊背景,當過兵,並且是炮兵。爆炸案產生之前,他就是個淺顯貨品,大抵和現在的周強差未幾,頂多算得上是個地痞頭子。不過在爆炸案產生後不久,這傢夥卻俄然發了家,現在我們能查到的他旗下的財產,資產已經達到了幾百萬元的級彆,是甚麼樣的啟事讓我們思疑他與爆炸案有關,就是因為在這前後並不長的時候裡,劉浩從一個地痞搖身一變成了販子,資金來用時隔多年我們已經很難清查,隻是周強交代的內容裡,他也一樣對劉浩的俄然暴富有過思疑。”
馬大犇冇有說話,對於差人辦案的過程,他所曉得的,就隻要從那些香港電影裡得知的部分。不過那始終是香港,環境和我們本地還是有非常大的分歧之處。在香港如許的處所如果犯了法,起首是假定這小我無罪,要去找證明來證明他的無罪。而在我們本地,則是先假定其有罪,再去找有罪的證明。
王雷接著說道:“這個劉浩,早前我們在調查周強的時候,就已經跟了一條線疇昔,這小我的背景非常不簡樸,不過因為跟周強一向以來都是單線聯絡,周強很大程度上算是劉浩的部下,以是周強的任何犯法行動劉浩都可謂脫不了乾係,但是和之前一樣,冇有證據。連周強都冇法科罪,更不消說劉浩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