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2章 季冬紀第十二[第1頁/共4頁]

是月也,命漁師始漁,天子親往,乃嘗魚,先薦寢廟。冰方盛,水澤複,命取冰。冰已入,令告民出五種。命司農計耦耕事,修耒耜,具田器。命樂工大合吹而罷。乃命四監收秩薪柴,以供寢廟及百祀之薪燎。

趙襄子遊於囿中,至於梁,馬卻不肯進。青荓為參乘。襄子曰:“進視梁下,類有人。”青荓進視梁下,豫讓卻寢,佯為死人。叱青荊曰:“去,父老吾且有事。”青荓曰“少而與子友,子且為大事,而我言之,是失相與友之道;子將賊吾君,而我不言之,是失為人臣之道。如我者惟死為可。”乃退而他殺。青荊非樂死也,重失人臣之節,惡廢交友之道也。青荊豫讓,可謂之友也。

一曰:季冬之月,日在婺女,昏婁中,旦氐中。其日壬癸,其帝顓頊,其神玄冥,其蟲介,其音羽,律中大呂,其數六,其味鹹,其臭朽,其祀行,祭先腎。雁北鄉,鵲始巢,雉雊雞乳,天子居玄堂右個,乘玄駱,駕鐵驪,載玄旗,衣黑衣,服玄玉,食黍與彘,其器宏以弇。命有司大儺,旁磔,出土牛,以送寒氣。征鳥厲疾,乃畢行山川之祀,及帝之大臣、六合之神祇。

介立

二曰:士之為人,當理不避其難,臨患忘利,遺生行義,視死如歸。有如此者,國君不得而友,天子不得而臣。大者定天下,其次定一國,必由如此人者也。故交主之慾大建功名者,不成不務求此人也。賢主勞於求人,而佚於治事。

序意

東方有士焉,曰爰旌目,將有適也,而餓於道。狐父之盜曰丘,見而下壺餐以餔之。爰旌目三餔之而後能視,曰:“子何為者也?”曰:“我狐父之人丘也。”爰旌目曰:“嘻!汝非盜邪?胡為而食我?吾義不食子之食也。”兩手據地而吐之,不出,喀喀然遂伏地而死。鄭人之下<革處>也,莊蹺之暴郢也,秦人之圍長平也,韓、荊、趙,此三國者之將帥朱紫皆多驕矣,其士卒眾庶皆多壯矣,因相暴以相殺,脆弱者拜請以避死,其卒遞而相食,不辨其義,冀幸以得活。如爰旌目已食而不死矣,惡其義而不肯不死。今此相為謀,豈不遠哉?

豫讓之友謂豫讓曰:“子之行何其惑也?子嘗事範氏、中行氏,諸侯儘滅之,而子不為報;至於智氏,而子必為之報,何故?”豫讓曰:“我將告子其故。範氏、中行氏,我寒而不我衣,我饑而不我食,而時使我與千人共其養,是世人畜我也。夫世人畜我者,我亦世人事之。至於智氏則不然,出則乘我以車,入則足我以養,世人廣朝,而必加禮於吾所,是國士畜我也。夫國士畜我者,我亦國士事之。”豫讓,國士也,而猶以人之於己也為念,又況於中人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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