地一八八章 告萬國書[第1頁/共4頁]

想了一會兒,想明白了:

法國在基隆冇有任何存在,“基隆事件”之後果結果,一無所知,完完整滿是中國人一家之言,到底是否值得中國當局轉這個大彎兒,亦無從判定。

第二天一早,中國當局公佈了一份洋洋數千言的《告萬國書》,粗心以下:

一俟到達升龍,法人即命升龍處所交出政權,則“科學考查”為假,“鳩占鵲巢”是真矣!越方嚴詞回絕,法人當即炮擊升龍城樓,並向我協防升龍之軍隊開槍射擊,我忍無可忍,抖擻反擊,乃有“升龍事件”之變。

在仆人家吃飽喝足,即打砸燒殺,不顧而去,天底下竟有這等惡客?此雖蠻野蠻人亦斷不肯為之舉,竟出自法蘭西甲士之手?

若法艦以堂堂之陣,向我應戰,猶有可說,然其縮頭藏尾,不敢正麵我之炮台,卻於離港之時,濃霧當中,襲我毫無防備之船隻,卑鄙至此,怯懦至此,夫複何言?

第三,“升龍事件”以後,我以法方既受經驗,當力贖前愆,今後嚴守分際,故此不覺得甚,既未將“升龍事件”大事襯著,更未要求法方補償軍費,以存法方顏麵,以乞降好大局。

第一,法國“班師”、“梭尼”二艦泊靠我基隆港,當時,中法之間,雖有“升龍事件”和“十二條”之齟齬,但我還是嚴守《萬國公法》,秉承待客之道,為法艦彌補煤、水、米、肉、果、蔬,以及各種日用品,統統需求,纖細未遺。

法人以“遊曆”名義,一再強闖我軍事禁區,衝犯我之軍法,我亦以大局為重,好言相勸,一再優容,並未按章予以拿捕。

《壬戌和約》,白紙黑字,清清楚楚,越南對法開放之河域,不含紅河,然法方視《壬戌和約》如無物,以“科學考查”之名義,強行突入紅河,一向溯至升龍上遊之越池,視越方權力如無物;越方本應理直氣壯,以武力擯除,唯力量不及,隻能忍氣吞聲。

法方變本加厲,以兩條兵艦、一條運兵船,總計一千一百餘兵力,再次突入紅河,對外,猶以“科學考查”之名義為幌——天底下豈有如此怪誕之“科學考查”?法人視萬國當局、視天下人等皆為牙牙學語之稚童乎?

博羅內求仁得仁,本該道賀一番的。

看到中國當局的《告萬國書》,博羅內很蒙圈兒了一陣子。

當然不會以布衣目標為進犯工具,畢竟,“基隆事件”中,法國兵艦進犯的,也是中國的兵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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