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十一章 破口大罵[第1頁/共4頁]

老仆會心,膝行而上,從前麵扯了扯劉雲溪的袖子,悄悄喊了聲:“老爺,該接旨了!”

劉雲溪的奏摺,荒唐得過分度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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當然有,奉上寺人第一感興趣的物事――銀子,罵人,這寺人第二感興趣的物事,天然就免了。

不曉得從甚麼時候起,宮裡的敬事房有了這麼一條不成文的端方:凡“奉旨怒斥”,念過上諭以後。賣力傳旨的寺人還要對被怒斥人“另行責備”。

最後,也是最緊急的,彼時朝廷的既定政策――雖未公之於眾,是要拿川地藏區“改土歸流”,並進一步向西藏收權的,你倒好,跳出來講甚麼“瞻對乃化外之地”,還要將瞻對向西藏那邊兒推?

向“放京債”的借吧,劉雲溪的分緣兒太差,向來冇有接過甚麼有油水的差使,還款才氣相稱可疑,冇有哪個“放京債”的,情願放給他這麼一筆數量不菲的款項。

這個價碼不便宜,起碼五百兩銀子起跳,官位愈高,寺人的要價愈高,且得事前通過敬事房疏浚――傳旨的寺人是敬事房派出來的,事前,被怒斥人底子不曉得派到本身家裡來的是哪個寺人。比及傳旨的寺人到了,再想“疏浚”,就已經晚了――冇有誰敢在開中門擺香案的時候賄賂納賄的。

既然有“奉旨罵人”這等功德,那還不罵個暢快淋漓?且唾罵的是常日裡寺人們一見到就要打千兒施禮陪笑容的朝廷大臣,日高高在上的大人老爺們跪在麵前,在本身的唾沫星子中抖若篩糠,罵人的寺人,內心會獲得變態的滿足。

擅罵又不肯與報酬善的寺人,能夠將被怒斥人罵的淚流滿麵泣不成聲,接下來好幾天都緩不過勁兒來。

成果就出事兒了。

幫手?如何幫啊?

呃,劉雲溪的年紀,還不到四十歲,實在不能算“年紀大了”。

開中門,擺香案,跪聆聖諭。

劉寺人咳了一聲,又唸了一聲“欽此”。

劉寺人有點發慌了:不能再“欽此”了呀!劉雲溪這是甚麼意義?莫非“不領旨”?那亂子可就大發了!劉雲溪當然要倒大黴,本身的這趟差使也算辦砸了,究查起來,本身也脫不了乾係!

不過,因為不想擴大這件事情的影響,以免被西藏方麵抓到話柄。賣力傳旨的,不是朝臣,隻派了寺人。

“唉,扶著你們老爺的手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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