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四七章 血瀑布[第2頁/共4頁]

第一,夜深之時,燈光暗淡,凶犯黑衣蒙麵,分不出哪個是哪個,也不是冇有能夠的嘛!

文通譯,能夠是凶犯的朋友,被凶犯殺人滅口;也能夠被騙被騙,真覺得凶犯要捐募钜款。

不過,臨時未去再次“打攪”莊湯尼,大要上,將調查的重點,放在了阿曆桑德羅神甫生前的“人際乾係”上。

莊司鐸的吼聲,門外是聽得見的;而出門以後,陳、馬兩位臉上的嘲笑,旁人也是看的清清楚楚的。

這——

關於凶手犯案的動機,臨時不能解除任何能夠性——除了凶手自行宣稱的、外務部照會中提及的兩種以外,也不能解除如許一種能夠性——凶手同受害者存在私家恩仇,出於泄憤或者其他的甚麼目標,必欲置致受害者於死地。

但是……不對勁兒啊!

“不成以!”莊湯尼咬著牙,“你們冇有這個權力。”

仆人:“神甫,您還冇有吃晚餐……”

人既為上帝所造,其生命的統統權——就是上帝的,不是你自個兒的,他殺,乃是對上主的權力的嚴峻侵犯。

仆人是中國人,“艾力克”是教名。

味道……味道不對勁兒!

呃……如是,莊司鐸如何會……認不出該正犯呢?

就快憋炸了。

陳、馬兩位處長親身賣力“扣問”莊司鐸。

莊湯尼完整失控了,一躍而起,帶翻了椅子,“滾!滾!滾!”

第三,這個——咳咳,統統都還在調查當中,到底有冇有“第三”,還不好說啊!

但是,那不是欲蓋彌彰,更加啟人疑竇嗎?

阿曆桑德羅神甫既然隻賣力“南堂”內部事件,同外界甚少關聯,那麼,就不能解除如許一種能夠性——

頓一頓,“另有一事就教——顛末對案發明場的進一步勘察,我們發明瞭一個風趣的細節——”

莊湯尼是最後一個接管調查——哦,接管“扣問”的。

暮年的時候,上帝教對待他殺者是非常峻厲的,其罪乃至過於殺人。

文某在北京是有家的,並不住在“南堂”裡,隻殺他一個的話,在外頭脫手就好了,底子冇有如此大費周章的需求。

每一次,都是話到了嘴邊,但終究還是憋了歸去。

莊湯尼發作了,大吼,“滾!”

當然,現在“文明”了,不這麼乾了,不過,教會對待他殺者的態度還是峻厲——他殺者不能進天國,不能被主挽救,要身負罪孽,在某處等候審判來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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