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師都感覺“毒血流出來了”的比方甚妙,一齊點頭。
清承明製,鹽務也是如此,以上各種,根基承自明朝的“綱鹽製”。所謂“綱鹽製”,大抵是將食鹽的發賣分為多少“綱”,每一“綱”,含多少萬“引”,入“綱”者,方有權行鹽。
伊克桑殺李世忠的第二天,“叫起”以後,一眾軍機大臣回到軍機直廬,開議“清算兩淮鹽務”。
這是因為,綱鹽製已經完整廢弛,無覺得繼,票鹽製則尚未成氣候,兩淮鹽政,恰是青黃不接的時候;彆的,戰役和李世忠這兩樣東東,進一步將兩淮鹽務打得支離破裂,舊的好處格式已經分崩離析,新的好處格式還未建立起來,固然看上去千頭萬緒,實在,卻隱然是“一張白紙好畫圖”。
“運商”,也叫“引商”,他們向“場商”收買食鹽,運送到“岸”――即食鹽的消耗地,停止發賣,算是食鹽的暢通環節。
文祥說道:“約莫另有其三:鹽政衙門,疊床架屋,多有近水樓台、高低其手的,鹽商們拿出來辦理的銀子,天然也要計入鹽價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