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甚麼逼你分開,當然不是了!我就是……”衛凰焦急的道,“煜宸,我曉得林夕此次傷你挺深的,可你必然要抖擻啊,你不能是以就不信賴女人了。魔族有很多標緻又和順的女孩子,她們都非常喜好你,你能夠從她們當中隨便挑一個,你挑誰都比你接管一個男孩子求婚要強!”
他抱著馬脖子,瞥我一眼,“小子,你夠有種,我喜好你!”
他還是是一頭玄色短髮,麵龐冷酷,黑眸似冰。整小我透出一股蝕骨的冷寒,他的氣場變得更加的菱角清楚不答應人靠近了。
我嚇得心猛地一跳,一秒不敢遲誤,運起靈力,身材向中間猛地一躍,躲開了黑馬的前蹄。
人們都在往外擠,一個個情感高漲,就跟粉絲見到了自家愛豆一樣。而我則特彆像誤進了敵營的人。
真的……是煜宸!
或者透露身份,與煜宸相認?央金叫煜宸叫三哥,曉得央金在衛凰手裡,煜宸應當也會幫手吧?
我身材一僵,內心刹時五味雜陳。我伸開口,下認識就想叫煜宸的名字,但隨後反應過來,我現在在煜宸眼裡是一個十八九歲的少年,我不是林夕,我對他來講就隻是一個陌生人。他既然認不出我,並且我來魔王城也不是為了來找他,那我何必與他相認,自爆身份。
我一下子想起來了我從地上撿起來的那朵花。以是那些花是魔族人變幻出來,求偶用的?
煜宸必然是認出我了!我得找個機遇,逃掉!
衛凰追上來,“煜宸,你不是當真的吧?我不跟你開打趣了,我現在就替你把他殺了。”
這就叫因禍得福吧?
說完,他看向煜宸,“煜宸,我喜好這小子,你彆殺他了。我這就帶他去我那,包管今後他再也不會呈現在你麵前。”
煜宸?!
這時衛凰騎著馬也跑過來了。
我轉頭看向煜宸。衛凰也正在看著他。隻不過衛凰是擔憂,而我是驚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