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百九七章 犯罪模擬[第1頁/共3頁]

我持續問道:“想要毀容的話,你感覺用甚麼最合適?”

黃小桃驚奇道:“啊?”

黃小桃無語道:“你如何不早說,我包裡就有,下次彆一小我深夜出門。”

黃小桃道:“起首不能留下指紋,戴手套是必須的;其次利用的東西不能太偏,比如甚麼電鑽、化學藥劑啊,太輕易被警方清查到;另有就是拋屍地點儘量要埋冇,越晚發明對凶手越無益。”

傳聞我遇襲,世人當即趕來,黃小桃一上來就問道:“傷到冇有?”

我叫黃小桃打起紫外線,用驗屍傘檢察足跡。現場有三個足跡,奧秘人的,另有一雙40碼的活動鞋和一雙35碼的皮鞋,我叫小周去拿石膏取樣。

隔日,黃小桃叫孫冰心在賓館歇息一天,我倆一起去訪問汽修店。小縣城統共就幾家汽修店,不到中午就探聽到了,有一個叫曹大壯的汽修工客歲失落了,我問老闆:“報案了嗎?”

我說道:“大有乾係,他們能夠是想殺掉我……”

我冇有分開現場,而是給黃小桃打了個電話,叫她把我的東西帶來。

我點點頭:“曉得了!”

我搖點頭:“冇有,我隻是在想,受害者之間有甚麼共通點。”

一陣刺耳的刹車聲,司機破口痛罵:“小子你找死啊!”

我發明鋼管上麵殘留著一些凝固的水泥,但是冇有指紋,明顯凶手戴了手套。這時王援朝從巷子另一頭返來,手裡拿著一模一樣的鋼管道:“中間有一個工地,凶器是從工地上順手拿的。”

黃小桃望了一眼被切開的鋼管,咋舌道:“你這個奧秘保鑣夠強的啊,如何不順手把凶手抓住?”

我問道:“那朋友叫甚麼?”

這隻是我的猜想,假定真是要殺我,這類伎倆未免有些低效力,為甚麼不消匕首呢?

這是凶手的慣用伎倆,我認定死者應當就是曹大壯,但還得有DNA證據才行。我們問老闆曹大壯的住址,老闆答道:“他是租屋子住的,能夠早就換佃農了吧。”

我點點頭:“你說的對,第一起命案如何看都有點低效力,伎倆顯得相稱專業!但是令人驚奇的是,前麵的案件全數是按這個套路來,就彷彿凶手用心要顯現出本身的氣勢,莫非真的是為了附會阿誰差人底子不會信賴的官方傳說?或者……第一起命案僅僅是偶然為之,前麵的全數是在仿照它!”

我點點頭:“行,下午我們做個犯法摹擬吧!”

差人常常越是思疑誰,越不會打草驚蛇,由此可見,黃小桃和我一樣,對張強已經產生了思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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