蕭草本來也冇有甚麼事情,歸正時候還早,再加上他和林檎對這個很有“前人之風”的魯大很感興趣,便決定跟著魯大,看看他要拜見的朋友到底是個甚麼樣的人,有道是“物以類聚,人以群分”,這個魯大這個有本性,他的朋友想來也是一個成心機的人,既然好不輕易出宮一趟,當然要多見見那些成心機的人了。
現在堆棧以內隻剩下了蕭木一行人另有阿誰大漢魯大,魯大本來早就冇有了任何的懷疑,此時他的酒已經喝得差未幾了,見王老五被官差帶走了,這邊也冇有了甚麼彆的事情,便站起家來也想要分開。
蕭木和林檎隻是相互之間交換了一個眼神,就前所未有地達成了默契,魯大方纔走出堆棧,蕭木和林檎就帶著王承恩和一班保護跟了上去――歸正在大明朝又冇有甚麼侵犯彆人隱私的說法,更何況蕭木還是大明的皇上,天下統統的大街都能夠說是蕭木自家的,蕭木要在自家的大街上行走,天然冇有題目,至因而如何走,或者是跟著誰走,當然全憑蕭木的愛好。
胡捕頭已經下定了決計,此次必然不能像之前那樣把王老五關上個十天半月就又把他放出去,說甚麼也要把他關上個一年半載,還要跟順天府大牢的牢頭好好說說,平時好好地“關照”他,讓他真正地漲漲記性。
終究蕭木帶到這家堆棧的這幾小我也就終究能夠規複自在了,當然這裡的“規複自在”是相對而言的,隻是蕭木這個胡捕頭眼裡的錦衣衛“上差密探”不體貼了罷了,並不是真正意義上的自在。當然這首要說的是王老五,這麼多錦衣衛上差們全都親眼看到了他欺詐小販李小二的財帛,的確是鐵證如山,人證物證俱在,神仙來了也翻不結案,胡捕頭當然不會放跑了他(當然王老五現在還不省人事,底子冇有體例跑),而是秉公法律,直接把他帶回衙門,然後直接關到牢裡去。當然還是由部下的捕快抬著,不過幸虧此次王老五已經暈倒了,以是即便是捕快們抬他的體例很鹵莽,他也冇有感到甚麼痛苦。
捕頭胡大力跟部下捕快們帶著王老五分開了,臭豆腐小販李小二果斷推讓了蕭木的銀子以後也分開了堆棧,回到之前出事的處所,籌算找回被王老五掀翻在地的臭豆腐攤子,畢竟是用飯的傢夥,李小二不捨得就這麼白白地扔了,而是能找回多少就是多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