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九六章 賣官[第1頁/共3頁]

因而蕭木又持續思慮起贏利的體例了――一樣還是那種“歪門正道”的體例,因為正道就隻要一條,那就是價稅,而這條“正道”,蕭木在不到萬不得己,實在冇有體例的時候是不成能去走的。

以是說,賣官鬻爵毫不但是一個純真的無道昏君的斂財之舉,這此中另有著很值得玩味的處所――賣的早了會對社會帶來嚴峻的影響,激化了社會的衝突,對朝廷統治倒黴;而賣得晚了,全部朝代都要毀滅了,就算是王公貴族之類的高檔爵位大搞批發促銷,恐怕也不會有人費錢去買,從而就錯失了王朝無可救藥之前的最後一筆發財的機遇。

蕭木感覺本身想到了一個非常不錯的好主張,遵循本來他的行事氣勢,必定是要跑到林檎那邊跟她吹噓誇耀一番的,但考慮到出了田妃有身的事情以後,本身跟林檎的乾係還非常奧妙,蕭木隻好臨時按捺住了去見林檎的打動,而是持續思慮起他的贏利體例――很明顯,就算本身這個天子的“出場費”在高,跟本身用飯的機遇再值錢,僅憑這一個彆例是不成能賺到能夠達到國庫支出這個數量級的銀子的,想要增加支出,還要再想其他的體例。

蕭木來回思慮了一番,發明賣官鬻爵是一件很需求技能的事情,早賣晚賣都分歧適,最好是要在那種朝廷頓時就要顛覆,但天下人還冇成心識到這一點的時候去賣,而這類合適的機會常常持續不了多久,或者也能夠說是稍縱即逝。

因而蕭木又重新從“賣官鬻爵”這個角度解纜,持續思慮了起來。因而這一次,他終究發明瞭一個彷彿比售賣跟他這個天子一同共進晚餐的機遇更加靠譜很多的體例――那就是真的乾點賣官鬻爵的行當,並且還要賣上一個相稱大的大官,開上一個天文數字的大代價!

但賣官鬻爵這個彆例還是對蕭木產生了一些開導,固然本身不能賣一些具有嚴峻代價的官職、功名之類的,但是一些務虛的東西,應當還是能夠拿來去賣的――就比方說跟本身這個天子一同用飯。

並且即便是有這個籌算,想要停止一下嘗試,對於現在的大明來講仍然不是甚麼好的機會,總而言之,蕭木就算真的去做這類事,也必定不是在現在。

蕭木記得在本身穿越之前,常常能見到近似於某某販子話高價買來一個跟當世“股神”某某某共進晚餐的機遇,或者是某某公司對員工的最初級嘉獎就是獲得跟公司老闆共進午餐的機遇等等,很明顯本身這個天子的身份跟後代的股神、老總比起來更加崇高很多,那一同用飯的“出場費”天然也不會便宜纔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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