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嗯,他是送我來這兒的車伕。”說到這裡,似是怕韶誌覺得本身亂費錢,韶韻添了一句,“用的是牛車,冇花幾個錢。”
“可不是,遠的不說,就說河陽府裡頭吧,那是大府吧,可柺子也多,客歲一年丟了多少孩子,每年過節的時候人一多都讓家裡有小孩兒的操碎了心。要說這柺子也是不傻,專挑那等五六歲,七八歲的動手,小一些的還要養著,大一些的輕易溜走,就是那等年事的孩子,恐嚇一下就不敢動了,也記不得家裡的路,家人的名姓,被拉到外埠去,隨便賣到阿誰處所,過上一兩年就不曉得本來是誰了。”
相由心生,韶誌的皮相還算漂亮,就是氣質鄙陋了一點兒,斜眉吊眼的,扳連此人看著不像是個好人,實在,在這些老百姓眼裡,府衙的那些差役還真的冇幾個好的,光是那捕快身份,就足以讓這幫樸素的老百姓用有色眼鏡去看人了。
官員身上的嚴肅天然是淺顯老百姓不想應戰的,而大夫身上的古怪脾氣,更是常有,一定是如同武俠小說中“救一人殺一人”那樣的殘暴,卻也不是甚麼輕易與人相處的。
韶韻殷勤地扶著韶誌還好的阿誰胳膊,出了王三叔家,冇走兩步就看到陳老夫的身影,他正跟那王老爺子坐在院子裡喝酒,兩個老頭,一張小桌,在樹蔭下邊吃著涼菜邊喝著小酒。
王三叔返來就是要說一聲的,聞言忙交代了幾句,客客氣氣地把事說了,“已經有人去林子裡看了,報信兒的人剛走,已經囑他返來的時候拉個棺材返來,明兒就能夠到了。”
曉得王三叔說的是客氣話,韶韻笑了笑又道了一聲謝,小院中的氛圍一時很調和,竟像是冇有韶誌那麼小我一樣。
這一提及來他倒是聰明瞭,聯絡林子裡產生的事情,想到剛纔所見那捕快披衣的模樣似是受了傷,他們出來的方向又是王三叔家,因而……
“不是,大夫的藥很好,我都冇事了……”發覺王三叔的目光落在本身擺動的手上,蜷起手指,不美意義地解釋道,“明天不謹慎,摔了一跤,磨破的,用了大夫一點兒藥。”
“行,就這麼著吧,我明天住過的那家另有處所冇,我和丫頭疇昔睡一早晨,他們家的酒不錯。”韶誌嘖嘖嘴,似在回味昨日的酒香一樣,說著便要起家。
這年代會讀書的人都是少數,會認字的便已經了不得了,有兩種職業最受人尊敬,一個是官,不管是文官武官,手中有權,不尊敬也不可。再一個就是大夫,這職業,是人冇有不抱病的,平時不尊敬大夫,抱病的時候莫非不看病不求人嗎?與其當時候求人吃閉門羹甚麼的,還不如平時多敬著點兒結個善緣,起碼也是不要獲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