韶誌這是傷好以背麵一天往這邊兒來,聽得新奇,看了那兩處陳跡,似信非信的,把目光轉到大門上,問:“我看那封條還好好的啊!”
想到這裡,韶誌也不由唏噓著拍了拍李大膽的肩膀,一聲長歎,有些無言。
在老百姓眼中,捕快就是嘍囉,儘做些逼迫強大欺詐訛詐的好事,最是不得好報的。在那些江湖人眼中,不獨捕快,官府的人都是貪贓枉法的,殺一個賺一個,殺死一個就是救了多少百姓,殺很多了就是張功績榜,該被稱為大俠的。
如此不奉迎的職業,卻也不能不做,不做捕快做甚麼呢?韶誌還是很有自知之明的,他如許不勤奮的,就是去做個幫傭學徒都冇人要,何況他年紀在這裡,又是讀書不成武功也不成,冇有一技之長的,除了做捕快混日子,也冇甚麼無能的了。
“他哪兒那麼多事啊,那幫子江湖人,好輕易到外頭去了,我們清淨兩天有甚麼不好?他能打得過讓他打去,我可打不過,不上前湊阿誰冇臉。”
“不短長如何建起這麼大的山莊,你當是小我都敢占山圈地?誰家有錢也不敢往牆上貼金,這都貼琉璃了!如果不短長,他敢這麼乾麼?讓你把家裡的錢拿出來亮亮,你都怕財帛露白惹了彆人的眼,敢這麼做的,能不短長嗎?這是明奉告人了――我有錢,我不怕搶。”
縣官大人當時真的是氣急了,有點兒口不擇言,狠狠把韶誌罵了一通,韶誌當時候冇甚麼心機聽,卻也聽了前麵半段,現在再想張捕頭的那句話,就感覺是火上澆油。
“你哪天不煩,這都煩幾天了,走,跟我去琉璃山莊一趟,那邊兒這段時候鬨騰得慌,張捕頭讓我們去那邊兒守著。”
這幫子江湖人殺人害命那是常事,看著那小廝模樣的武功不弱,至今他都冇想明白本身是如何被抓住拳頭的,一個青衣小廝都有那樣的眼力和手勁兒,他家的少爺那就必定不是本身能夠獲咎的。
夕陽餘暉半滅明,反射著淡黃光芒的山莊彷彿遠在天涯,那熠熠閃動的明光色呈七彩而多變,綠林陰晴,似有似無的暗影遮不住那燦爛的光芒,簷角屋脊,寂靜著的走獸麵龐猙獰,鑲嵌在眼窩處的玉石光芒冰冷……
下巴一抬,努了努嘴,順著他指的看疇昔,那一灘子模糊透著玄色的陳跡在草葉上格外奪目,但如果不說的話,以這會兒的天氣,多數被當作黑土忽視疇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