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九章 差事[第1頁/共6頁]

“莫非我們不讓他們拿他們就不拿嗎?你倒是去說說,他們聽嗎?到時候看到了,攔還是不攔?不攔天然安逸,但是究查起來還是我們的錯。攔,還不是得脫手?可脫手的話,打得過嗎?打不過還不是跟不攔冇兩樣?攔了還要受傷!”

韶誌看了李大膽一眼,像是第一回熟諳到此人另有聰明的一麵一樣,狠狠拍了他的肩膀一下,感慨道:“唉,啥也彆說了,兄弟,你是我親兄弟!――走吧,不走還能如何著呐,咱好歹是乾活了,就是受了傷,那也是工傷,一會兒見環境不對,閃快一點兒,犯不著為了那不是本身的東西丟了性命。”

如此不奉迎的職業,卻也不能不做,不做捕快做甚麼呢?韶誌還是很有自知之明的,他如許不勤奮的,就是去做個幫傭學徒都冇人要,何況他年紀在這裡,又是讀書不成武功也不成,冇有一技之長的,除了做捕快混日子,也冇甚麼無能的了。

幸虧對這些,這幫子皮賴的捕快都已經是熟諳的了,完整能夠把那看不起的目光當作敬佩的目光來領受,臉皮厚到不會有任何的不美意義,隻是表情不爽的時候被那樣的目光刺上一刺,表情會更加不爽。

能夠欺軟怕硬,起首就需求一個眼裡界兒。你得曉得誰是軟的,誰是硬的。拿雞蛋碰石頭那樣的蠢事,韶誌是不會做的。隻是一想到不能去找天香,他連去倡寮都冇了興趣,連著幾日都是一副冇骨頭的模樣。

原應守在門口的捕快早就蹲到了一旁的樹根下,暗道著倒黴,這麼多人,莫說打不過,就是打得過,蟻多咬死象,也不敢上前打啊!

李大膽拽著韶誌的胳膊,他力量大,硬是把韶誌拽著走了幾步,看著就跟扯鷂子似的。

在老百姓眼中,捕快就是嘍囉,儘做些逼迫強大欺詐訛詐的好事,最是不得好報的。在那些江湖人眼中,不獨捕快,官府的人都是貪贓枉法的,殺一個賺一個,殺死一個就是救了多少百姓,殺很多了就是張功績榜,該被稱為大俠的。

自被那小廝摔了一下以後,韶誌當時又逢著氣不順,看到街上一乞丐,覺得是好欺負的上腳就踹,成果人家是個深藏不露的,揪著他的腿把他摔了一個灰頭土臉,腰腹處還捱了人家重重的一腳。

江湖上的事,官府插不上手,那幾幫人較著是來源分歧的,他們之間的相互打量都被幾個捕快收於眼底,帶著幸災樂禍的表情,巴不得看好戲的四人在一棵大樹下一蹲,紮堆兒提及了閒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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