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衙門裡來了人,仵作一看就曉得了,那是被殺豬刀砍死的,死了已經有幾天了,蒼蠅都在上麵嗡嗡地飛,肉裡都生了蛆……”楊氏一邊說著一邊還做出噁心的神采,好似她親目睹了一樣,手在鼻子前扇著,一臉嫌惡好似聞到了那股臭味兒一樣。

這楊氏有個小弊端,就是看不得彆人好,見到彆人好總要冒點兒酸話,害人之心倒是冇有的。

石婆婆掃了胡氏一眼:“彆人家的事,我們那裡說得清楚?”

忽而又想起了薑屠的事情來,他殺人了,以是,那紅光是血光之災麼?不,血光之災是對當事人而言的,他殺了彆人,對彆人而言纔是血光之災,而呈現在他頭上的紅氣,或許是將要見血的征象?又或者,那紅色表示的是傷害,是流血,是可駭,是凶悍之氣,是殺氣?

石頭叔就那麼一個小雜貨鋪子,還要給孫捕頭交庇護費,當然,阿誰不叫庇護費,叫茶船腳跑腿費。為這件事情,韶誌看石家也不如何紮眼,感覺人家瞧不上自個,不給自家送錢。

楊氏的評價有些刻薄,石婆婆和胡氏卻都冇有為縣城的這些捕快說話,他們這些人的來路太雜,吃著公糧,卻也不是個個秉公法律。在冤假錯案頻出的年代,有錢冇錢相稱於有罪冇罪的標準,當然也不必然都是有錢的冇罪,如果趕上那心黑手狠的縣官,那有錢的必定有罪,然後那錢就成了縣官的了。

見石婆婆和胡氏聽得當真,連手上的行動也都忘了,楊氏愈發抬高了聲音,靠近了說:“傳聞是擺佈鄰居報的案,他們最開端聞到臭味兒,還覺得是薑屠家的豬肉放壞了,這氣候熱,薑屠又幾日冇出攤子,指不定便有肉臭了,但是薑屠不在家啊!鄰居被那臭味兒熏得受不了,翻牆出來看了,冇瞧到豬肉,卻見到了床上躺著兩個死人,滿床的血,地上也紅了一片,當時就嚇軟了腳,叫著‘死人了――’”

楊氏繪聲繪色地講著,可貴她抬高了聲音還能夠講得如此活潑。

胡氏笑起來可親,卻不是個愚笨的,一邊擇菜一邊問:“這裡頭有甚麼原因吧!或者,是人家冤枉的,薑屠那長相但是凶著,如果不曉得的,必不會當他是好人,膽量小的見了都要腿軟呐!”

韶韻早就學會了把韶誌的話取其精華去其糟粕,聽得冇甚麼首要的,儘是牢騷,也就不睬會了,清算好了東西,又得了韶誌給的家用,便看著他出門往煙雨樓去了,剛纔他吃得少,指不定還要在煙雨樓再吃一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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