看著小鳥超出石牆,洪君取下背上的肉山,靠在石牆上,喘氣著,兩條的儘力奔行,以他這貫穿了四十條天脈的氣力,實在有些吃力,取出一些血肉,吞吃今後,洪君開端煉化此中血氣。
此次洪君帶著的血肉足有上千斤,都是他獵殺的最好的獵物的血肉,都是隻差一步就凝集荒星的荒獸。
做完統統後,洪君看著邊上的石矛,做了一個決定,他需求一柄金屬長槍,石質的兵器,已經滿足不了的他的需求了。
看到這大漢,洪君眼睛一亮,打了一個呼哨,表示他在這邊。
以洪君現在的腳程,用儘儘力奔行近千裡,也用了兩天的時候,第三日,遠遠的洪君看到了一個部落。
洪君一擺手,讓胡來去看了,而他本身還是是靠牆坐下,無聊的取出血肉,一口一口的吃著。
看到胡來的蒙圈,洪君拍了一下他的額頭,他忘了,這個天下的人,那裡聽過金屬,因而,洪君想了一下,換了一個說法,道:“就是你們族長兵器不異的東西!”
洪君不是冇想過尋一頭荒獸代步,隻是荒獸彷彿靈智不高,難以順服,至於妖獸,靈智固然比淺顯荒獸要高,但卻並分歧適做代步之用,他也想要找一匹天馬,隻是這天馬可不是他想要就能有的,遵循洪君的猜想,這天馬估計是被神所掌控,以是洪君的代步設法,一向落空。
他在黑山部落中見到的金屬兵器,也就隻要族長山咕手中的鐵棍,黑山部落中統統的部落兵士,都利用的是石矛或是骨矛,都是石質和骨質的,金屬兵器冇有。
“嗯,去吧!”
這金屬兵器,既然是神所賜,那洪君感覺,這個天下的金屬應當就是神所掌控,畢竟金屬但是比石頭骨頭來要堅固太多了。
一夜歇息後,洪君早夙起家,清算了一下,帶著他措置好的血肉,分開了山洞,向著古林外走去。
莽荒古林很大,大到彷彿無邊無邊,黑山部落在莽荒古林的一側,在莽荒古林的其他方向另有著其他的部落,這些部落都是和黑山部落一樣,屬於劣等部落。
部落兵士有三千,比黑山部落多了一千,顛末黑山部落那一戰,洪君也大抵曉得,為甚麼黑山部落會比較弱勢,大抵就是因為與那血族的戰役,導致黑山部落的氣力降落。
半年時候,洪君行走了莽荒古林很多的處所,也多次走出莽荒估計,畢竟洪君冇有過分深切古林,想要出來還是比較輕易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