這頭野豬小到甚麼程度?也就一頭家鵝這麼大。顛末開端估計應當還處在練習期,冇有具有根基的捕食技術。搞得我在驚駭了大半天以後,衝疇昔一腳就把它踹翻了。

這是明天早晨的事情,在這裡就不必多說甚麼了。我現在要做的,就是往上爬。

噢,提一句。我帶到島上的那一套寢衣。現在已經被我改革成了一套夏裝。穿在身上還算舒暢。但這並不能為我抵抗絕大部分的紫外線。

本身抓的蟲子哭著也要吃完。要不然白瞎了老子滿嘴的血水。

倒不是嫌棄它們冇有洗腳。蚊子腿再細那也是肉不是?可重點是它們腿上長著的倒刺。

我要它的頭先進入我的嘴裡,然後再漸漸咬下去。

在明白奉告各位詳細味道之前,我必須提示一點。那就是在吃近似於甲蟲螞蚱之類的蟲子的時候,最好還是把他們的腳給扯掉。

為此我需求在沿路不竭地彌補食品。

這是我在地上抓到的。個頭不大,也就是中指指甲蓋大小。這中蟲子平常以一種樹葉為食。樹的名字我不曉得叫甚麼,可我曉得那種樹葉對人來講也能吃。隻不過大量的進食會引發腹瀉罷了。

舌頭上麵有大量活潑的毛細血管。如果用蠻力把甲蟲從嘴裡扯出來,這將不成製止的把舌頭撕破。

邊吐血水邊把手裡的甲蟲一條腿一條腿的撕掉。(請答應我如此的暴力。哥們滿嘴額血腥味,hold不住了)接下來要做的,那就是我要它親眼看著本身滅亡。

不帶吹牛逼的。那種乳紅色的液體夾帶著腸子甚麼的,全在嘴裡爆開。

用藐小健壯的藤蔓綁住褲管的一頭,那麼就能獲得一個非常健壯耐用的布兜。這個東西能夠裝住除了液體以外的統統體積比較小的物品。

即便老子有一百種體例把這隻甲蟲吃掉,可當它用那幾隻腳緊緊地抓住我的舌頭的時候,我竟然無可何如。

當然了,既然有腸胃,那我信賴蟲子還是有分泌器官的。這些我也管不來了。嚼。混著滿嘴的血腥味我就是嚼。

有過這類經曆的人應當曉得。舌頭上的傷口實在是最難以癒合的。是以也是流血最頻繁的。

誰曉得在我發明它們的同時,會不會也有一樣的捕食者在盯著它們。

這是我來到這座荒島上的第二十九天。隻要在過完明天這一天,我就算是在這個島上度過完完整整的一個月了。

辛辣刺激的感受刹時傳遍滿身五臟六腑。頓時就感遭到這個天下五彩繽紛了起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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