裴該又問,那麼索綝的家人呢?他曉得,索綝是有成年的兒子的,史乘所載,索巨秀厥後向劉曜請官,就是派的兒子前去,成果被劉曜一口回絕,還把他兒子給宰了。梁芬答覆道:“索氏一門皆已下獄,可論遠流。”
雖說天子的禦筆,實在隻要政治權威,而不具有法律效力,就比如梁芬身為司徒,乃朝臣魁首——首要三公的其他兩位,另有比他高的甚麼相國、丞相、大司馬都在外埠——但他要免甚麼官,逮甚麼人,若無上書下詔,也屬一句廢話。但若高低所欲分歧,則尚書擬詔的底氣更硬一些,製書上有了天子曰“可”,實施起來也更易為臣僚所遵循,以是梁芬心說既然將此事奏報了天子,那天子也彆閒著,幫手寫句話唄。
當下也假裝黯但是歎,說:“可惜。”旋對梁芬說:“彼既他殺,可見有悔過之意,乃可加赦,以卿禮厚葬了吧。”梁芬連連點頭:“裴公刻薄。”
但是索綝畢竟與麴允分歧,既有必然的軍事才氣,其聲望也比麴允略微高些。索綝確切專斷忌刻,不長於連條約僚,終究落得個眾叛親離的了局,但未曾與其直接打仗過的人,一定瞭然這一點,他數年在朝,與麴允、司馬保相拮抗,說不定就有傻子覺得乃是可依之主,或者可靠之友呢。是以索綝走失,其風險性比麴允流亡要嚴峻很多。
梁芬拜伏啟奏道:“胡寇已為裴文約遠逐,陛下能夠無憂。然索綝擅權擅斷,前貶謫麴忠克,今又欲害裴文約,乃圖自毀我晉長城,似為胡人做間!臣逼於無法,乃命尚書華敬則草詔,仆射荀景猷考覈,剝奪索綝統統職務,將之下獄矣。未能先奏天子,雖出無法,亦屬擅專,特來請罪。”說著話,伸手把本身頭上的梁冠摘了下來,擺在身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