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十六章、摘瓜[第4頁/共5頁]

雖說這年代實際上已經有了珠算,但算盤的形質要比後代簡樸、粗陋很多,並且也尚未提高,不是隨便扯個小吏來就能撥拉的。士人倒是大多會擺算籌,但那玩意兒使著實在太費事啦。

荀氏女聽到父親明白的問話,這才收斂起羞怯之態,抬開端來問道:“阿爹自河陰南下,也已二歲,未知除一宛城、兩千疲兵外,還置起了甚麼財產?”

雖說比《晉書》上所記錄的“十三歲”大了兩歲,仍然很可駭啊,這女人竟然如此地早熟!是不是“十三”為“十五”傳抄之訛呢?很有能夠……

現在他終究能夠肯定了,《晉書》所載原有所本,起碼荀崧真有一個閨女兒,並且很無能,至因而不是能夠騎馬破圍而出,汗青已經竄改了,落空了機遇,恐怕會成為永久的謎吧——不過捏造乃父手劄去處周訪求援這類事兒,她應當能夠乾得出來。隻是,“十三歲”這類說法究竟是打哪兒來的?

裴該拿定了主張,這才終究抬開端來,望向荀崧。但他先不提荀氏女,隻問:“我牧守徐州,終不能久在荊襄,且歇兵五日,便待出發東返,將宛城交還於荀公。但不知荀公而後做何籌算?第五猗既為階下囚,杜曾也已授首,我料王世將必欲奪占全荊——宛城殘破,非數月便可補葺完整,則荀公是欲東向,還是北歸哪?”

倘有諱敗為勝、貪冒功績、高低其手等事,主官必受嚴懲。

荀崧聞言,神采不由有些慌亂——裴文約你甚麼意義,籌算甩手不管我了是嗎?那我荀家辛辛苦苦救你,又是為得何來?

功勞由根基作戰單位“營”(六百五十到八百人的淺顯營)的軍法官“司馬”來計算總額,遵循實際功績大小分與各隊,再順次由各隊分與各排,各排分與各伍,直至落實到每個兵士頭上。倘若以為自家主官分派不公,即便淺顯士卒也有向營司馬申述的權力。

倉猝拱手:“還請裴公指導一條明路。”

裴該瞧著荀氏女也就十六七歲的模樣,不過女孩子發育得早,從十三四到十八九,具麵子貌因人而異,不同很大,還真是不易精確判定——隻是打死裴該也不信她隻要虛歲十三。

荀氏女說我不是在詰責阿爹啊,你也不必過分自責——“人各有所長,亦有所短,承平時守牧一方,使民皆安足,且知禮節,阿爹當不讓人;然身當亂世,披堅執銳,本非我荀氏家傳之學……”

Tip:拒接垃圾,隻做精品。每一本書都經過挑選和稽覈。
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