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十六章、霸府心態[第5頁/共5頁]

“雖雲酒醉亂德,但酗酒之人終是少數,如劉聰受天所譴,自亂其誌,又豈是酒之錯誤啊?劉聰不但好酒,亦好女色,莫非連婚姻都要嚴禁不成麼?”

裴該微微點頭,心說裴行之辭鋒甚利哪,一如昔日在徐州初會之時――是不是我用錯了人,這傢夥才應當去搞交際啊?裴通說得很有事理,酒這類東西,畢竟與後代的煙分歧,已經深切到中國各階層的文明風俗中去了,僅一條祭奠必須敬酒,你就不成能真把它給禁了。

莫非要是以而再特下一道《禁濫祭令》不成麼?

“其一,亂德。是故周公逞於殷鑒而作《酒誥》;今胡漢僭主劉聰,亦曾整天被酒,事歸孺子,我軍之勝,固因明公差遣之力及將士用命,亦由胡寇所自取,此胡之覆轍乃可為晉之殷鑒,必當禁酒。

以是隻要你彆露麵,也彆常常插嘴――裴該主意向老婆扣問就某事的定見,以及荀灌娘指出丈夫嚴峻的失誤不算――則在裴該與屬吏論政的時候,荀灌娘跟屏風後聽上一耳朵,是必定不犯諱的。

不提同榻共枕之事,這年代大戶人家畜養歌女,凡宴時,或者想文娛的時候,叫過來吹奏一曲,跳上一段兒,乃是常事。隻是裴該對這年代的音樂、跳舞並不感冒,更冇有用飯時候還聽曲子看跳舞的風俗,故此府中無伎。

荀灌娘扯裴該起家,到彆室去用飯,裴該卻垂著頭,走一步頓一步,如有所思。荀灌娘問他在想甚麼呢,裴該便道:“方纔行之與柳子高來,就是否禁酒之事,於我麵前爭辯……我雲酒不成濫釀、濫飲,然不成以律嚴禁,可由我作文章警示百僚……”

Tip:拒接垃圾,隻做精品。每一本書都經過挑選和稽覈。
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