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十八章、內應[第4頁/共5頁]

因此陳劍就說了:“趙祚將終,我如何還敢期望青雲直上呢?而即便顧懷舊仇,裴該今為天子,我這大仇絕無可報,又何必是以而與他搏命呢?恐怕將我此身碾成齏粉,也難以傷他分毫啊!隻是既與裴該有仇,天下之大,恐怕無可容身之地。若往投華人,必定自落虎口;若逃離趙營,支將軍須不容我。”

至於從速設法告訴華人,說這個陳劍你們可彆信啊,他當日曾經為我做領導,在蔣集崗大敗過你們天子的軍隊,乃至於你們天子幾近就是以罹難如此……支屈六還冇那麼謹慎眼兒,腦筋中壓根兒就冇有起過近似設法。

——陳劍當日一箭射死其兄,馮氏躲藏在內院,是冇親眼瞧見的,並且厥後她就跟著陳劍跑了,天然陳劍說甚麼就是甚麼。陳劍對馮氏和對支屈六的口徑不異,都說害其兄者,裴該也——起碼是其部下——並且逐步的,就連他本人也自我催眠,信賴了本身所編造的大話……

且說馮鐵既下林慮,幻滅支屈六所部,便即帶著陳劍等人折返返來,與祖逖彙合,再攻襄國。華軍已頗怠倦,再加上守城的羯兵凶悍忒甚,導致連續半個月,祖士稚都不敢再建議全麵打擊,隻是製作了一些投石車,每日向城上傾瀉木石罷了。

這個馮氏,本是陳劍之兄陳奮之妾,陳劍與之私通,種下暗胎。是以當日一箭射殺乃兄,繼而逃出自家塢堡之時,陳劍連老孃都冇帶,就光帶上有身的馮氏了。隨即在投入支屈六麾下之時,他就謊稱馮氏是本身嫡妻。

投羯後不久,馮氏分娩,產下一女,並且厥後數年,又多給陳劍生下了兩個兒子,現在長女已然八歲,末子尚在繈褓當中。

陳劍陳興國,自從在淮南投入支屈六的麾下,至今已將近七載了。

是故對於獻城而使支屈六他殺的阿誰陳劍,裴該並冇有甚麼好觀感——當然也不至於憤恨,畢竟對方歸正來投,可贖前愆,也可作為表率。因而如馮鐵所請,使樞密省擬奏,給陳劍中校銜,留在馮部聽用。

馮氏點頭道:“確切,亂世當中,若無一官半職傍身,無兵卒保護,身家便無保障……夫君與令兄昔在臨淮,築塢自守,不還是被官軍給攻滅了麼?但是……夫君何懼投華啊?是裴某殛斃令兄,又不是夫君殺了裴某的親眷,夫君目其為深仇,他卻一定記得夫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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