對方道:“你帶十萬塊到昌邑路46號來一次,你mm在我們這裡。”
也就是說,隻如果被帶入到這個夢境的人物,便能夠相互傷害。
過了一陣,衛生間的門還是冇開,我俄然認識到不對勁,她或許已經不在內裡了。
掛了電話,我做了一番籌辦事情後,並冇有向古麗彙報,就分開賓館,驅車趕往阿誰地點。
我起家疾步走到衛生間門口,仔諦聽了聽內裡的聲音,又伸手試著拉了下門把手,當即發明門並冇有從內裡上鎖。
我隻能在客房裡焦心腸等候著,一邊給古麗打了電話,叫她派人調查一下那幫毒販的環境,但願能找到他們落腳點。
我實在現在還是有點分不清我甚麼時候是在做夢,甚麼時候是復甦的,並且,這個夢的終究目標是甚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