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戴憲生,乃張大帥三姨太之胞弟,亦即內弟也,乃嫡親。然當今大帥欲是以事而正法內弟,甚難之!可想大帥命令之時其心之痛,其意之亂,其情不忍。然國法軍規不容踩踏,如此事輕責,則建立不正之表率,遠播卑劣之口碑,如何再治奉天乃至天下?是以,張大帥保全大局而痛殺戴憲生,此乃大義滅親的豪傑之舉!奉天有張大帥,何愁強大之日尚久?”
張一美皺了皺眉:“冇弊端……這個詞真刺耳!”郝運連連點頭,張一美想了半天,才真正落筆,寫好後再遞給郝運。
郝運搖點頭:“不能這麼說。如果隻是簡樸的論述事件,看報紙豈不成了非常無趣的事?為甚麼有的報紙還斥地批評專欄?再說了,張大帥這事辦的也確切可圈可點,對他嘉獎也是應當的,而不是甚麼拍馬屁。比如說你長得標緻,我就會在文章上寫‘張一美主編麵貌斑斕,身材婀娜’,你感覺這算不算拍馬屁?”
“記得《新青年》的那篇文章,胡適除了說加標點標記,從左往右寫以外,還說要簡化漢字,”張一美回想著,“莫非你寫的就是簡化漢字?”
張一美迷惑道:“就算你說那些是真的,可國字為甚麼要簡化為國的寫法?這個國字是形聲字,國和或的韻母都是UO,並且也是有含義的,大口中有個‘一口戈’,大口代表國度的地盤範圍,一口戈代表權力很大的、有才氣策動戰役的人,也就是統治者,以是才寫成‘國’字,可你這個國的寫法是口內有個玉字,這代表甚麼?”
郝運解釋道:“這纔是合適人類瀏覽風俗的寫法!你的兩隻眼睛是橫著長的吧?眸子能轉,擺佈能夠平掃,能最大地實現瀏覽範圍;大多數人都是以右手寫字,如果從右往左寫,常常會把剛寫好的字弄臟。”
郝運大笑起來:“這你也曉得啊?不錯嘛,對,我寫的就是簡化字。我所處的期間,全中都城用簡化字,繁體字隻在用羊毫寫書法的時候才用,為了看起來都雅。”
“你想多了!”郝運大笑,“我都說過是從一百年厥後的人,張作霖不出幾年就會入主北京,代利用中華-民國總統的權柄,固然時候不長,但也算,以是他必定有同一中國的意義,你不消怕,就這麼寫冇弊端。”
張一美卻說:“我從冇寫過給人拍馬屁的文章,本身都感覺臉紅!”郝運笑著說風俗就好。張一美拿著稿子去找吳編緝,未幾時,有編輯來叫郝運到吳編緝辦公室說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