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98章 偉大的舞者[第5頁/共6頁]

這個時候,也是唱片公司最高興的時候。

“嗨,明天吃甚麼呢?”他裝出一副歡愉的模樣說道。

熱線總機,內部一共接了十二台分機,統統的電話都傳達著一個意義:衝動,讓人熱血沸騰的歌曲和跳舞。

“嘿,是邁克爾樂隊!”

如果之前他對邁克爾隻是浩繁黑人歌手中,一個比較喜好的歌手,但在現在,在雷金心中,已經上升到巨大這個級彆!

它從六十年代末出世,顛末近十年的歸納生長,已經成為深受各膚色青少年所愛好的一種演出情勢,是屬於窮戶的文娛,更是雅皮士等文藝青年顯現本身與眾分歧之處本性的嘻哈文明。

按理說,哪怕受眾略少一點,也不至於一個都冇有啊?

一樣身處背叛期的青少年們,對這類表示情勢大為酷愛,敏捷就傳播並流行起來。

對於這首名為bertit的新歌,雷金和mm都充滿了獵奇,停動手中的湯勺,用心看起來。

這是一種昇華,是對疇昔十年街舞生長的總結性發言,不但將各家流派融為一體,更加初創性地創出了太空步這類新的演出體例。

一個個冷巷中,手持木棒、頭染金髮、耳鼻穿環的小地痞們,彙入此中,數以百計的人們,在邁克爾的動員下,跳起了跳舞。

和他的媽媽不一樣,雷金已經看得呆了,他完整冇有在乎此中的歌詞在唱甚麼,而是沉浸在邁克爾一係列高難度的跳舞行動中,腦筋裡一片空缺。

現在的邁克爾不是一個樂隊的主唱,而像是一個王子,一個跳舞王子,在屬於他的天下中,縱情跳舞!

不該該啊!

“嘿,如何了?出甚麼事了嗎?”正看得入迷的雷金,被這突如其來的竄改搞得莫名其妙,不覺叫道。

剛開端,邁克爾跳得固然賣力,行動難度也很大,但還算是淺顯街舞。

“他們罵我是野種!”雷金眼睛裡透射著仇恨的肝火,梗著脖子咬牙切齒地說道。

場上,正有兩隊青年在打籃球,有黑人,也有白人。他們都穿戴一身t恤,胳膊上刺著紋身。有些人反戴著棒球帽,口中嚼著口香糖,一副玩世不恭的形象。

這個期間,正視家庭仍然是環球共有的代價觀。

畫麵開端冇有音樂,呈現的是一個籃球廣場,就和遍及美國各個都會中的籃球廣場一模一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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