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十七章 麵試土匪[第1頁/共3頁]

劉星魁之前在五台山被騙過一段時候的山大王,靠著打悶棍套白狼、擄掠過往的行人客商大發昧心財,最風景的時候部下曾經堆積過超越五百名賊人。

“甲士以從命號令為本分。你插手我軍就要聽我的號令。我讓你殺人你就殺人,我不讓你動,就算彆人抽你的大嘴巴,你也不準有涓滴抵擋。這是第一條,你能做到嗎?”

“長官請講。”

“第三,……”

當然,像明天來的這幫人有哪個會是隻搶過一塊銅板的?來的這幫人裡頭,特彆是那些當頭的,哪個不是作案累累,罪過昭昭?隨便挑出幾樣來判個幾十年的徒刑是輕的。在胡飛這兒,隨便一個從重訊斷那就是極刑!

你想走是吧?能夠!先把你之前犯的案子給結了吧!有殺人的,償命!有擄掠的,過了數量殺頭!有坑蒙誘騙的,隻如果過了邊界一樣要殺頭!至於那些數量和所謂的邊界還不是胡飛說了算?我說你擄掠數額龐大那就是龐大!哪怕你隻搶了一塊銅板那也是數量龐大!

一邊是口試官,一邊是被口試的工具。到了這個場合,彆管劉星魁之前有多橫,在這兒他都得聽人家的!

性命?春秋?家裡幾口人?甚麼時候入的行?做過最大的一起案子是甚麼?手底下有幾條性命?這一條條問下來,劉星魁的腦門子上就見了汗了,他中間那倆主子賊眉鼠眼的直往門口瞟,仨人已經生出見勢不妙回身就逃的籌算了。

把當頭的一宰,剩下那些嘍囉兵直接打散了往各軍隊裡一分,那不就是增加了氣力嘛!有吉金彪、熊偉這幾位鎮著,胡飛信賴,用不了多長時候這些新近收編的小嘍囉就會變成他馬隊大隊的一分子了!

劉星魁抹著滿頭的汗出了山神廟,外頭有其他幫派熟諳的頭領過來探聽環境,劉星魁隻是淺笑著點頭,對於山神廟裡的環境他是隻字也冇往外泄漏。十條軍規上頭有製止泄漏軍隊奧妙這一條,劉星魁記取呢。

“第二條,任何時候都不準殘害百姓!盜竊、擄掠、強姦、殺人、綁架訛詐。這些毫不答應再犯!我不管你之前乾過甚麼,從明天起,一旦再犯,被我發明就是嚴懲不貸!你明白嗎?”

“能!”不就是聽話嘛,跟著你乾,不聽你的話誰給我飯吃?對這一條劉星魁承諾的挺利落。

三叉溝的村長劉善人清算了金銀金飾,帶著大小老婆、滿門長幼逃到太原出亡去了,劉星魁和他的護莊隊就又變成了賦閒職員。有傅總司令坐鎮雁門關,像劉星魁等失了業的青丁壯也不敢再像之前一樣胡作非為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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