說完,三九提著燈籠晃閒逛悠的就走了,我看著三九的漸行漸遠的背影,俄然發明他走路的姿式竟然有些女態。我忙揉了揉眼睛,卻發明三九已經消逝在濃濃地夜色裡了。
我指著他手裡的燈籠問:“你從那裡弄了個這玩意?”
當我終究回過神來的時候,我發明本身已經不知不覺中來到了六裡村和五裡村中間那條乾枯的河道上了,隻要過了河道我很快就能到家了。
“是武哥嗎?”
我壯起膽量,又用手電筒照了照,發明公然是陳三九提著個燈籠。我長出了一口氣,看來剛纔是本身想胡曉麗想的太出神,看花了眼。
“我這是帶著新媳婦去認門,剛纔讓你抽根菸就是燒香拜拜,拍打衣服就是把倒黴的東西拍打潔淨,免得帶回家。”陳三九一本端莊的說。
說話的是個男人。
我不由一愣,問:“你如何曉得?”
我不記得本身是如何分開姥爺家的,因為當時我滿腦筋都是胡曉麗的影子。固然我們已經七年冇有見麵,但她七年前的音容邊幅卻把我內心攪得天翻地覆。
我們相互給對方點上煙,煙和霧氣在我們兩人中間混為一體,讓三九看起來有些恍惚。直覺奉告我,三九要去姥爺家必定和我二舅結婚的事有乾係,我細心的打量了他一下,公然發明燈籠上有一個大大的“喜”字。
乾枯的河床上充滿了大大小小的鵝卵石,霧氣將鵝卵石都打濕了,手電筒照在上油滑亮光的鵝卵石上就像月光下的河麵一樣波光粼粼。腳踩在潮濕的鵝卵石非常的光滑,並收回“嘩啦嘩啦”清脆的聲音。
“好了,好了。明天中午我在家籌辦幾個菜,我們哥倆好好喝點兒。”
亮光越來越近,我終究看清楚了,本來是有人提著一個燈籠。我長長地出了口氣,但頓時又感覺不對勁,這都是甚麼年代了,如何另有人提著燈籠走夜路?
三九不說,我也猜出了個大抵。聽村裡的白叟說,引魂燈是用來給死人的靈魂指引門路的。隻是我不明白一年不見,三九年紀悄悄地竟然變乾起了這個鬼神這個行當。
固然一年冇見三九這個好哥們兒了,但我現在實在是冇表情和他大半夜在這裡談天,何況剛纔還被他嚇得不輕。
陳三九和我同歲,從小我倆算是光著屁股一起長大的,偷雞摸狗的活動固然冇乾過,但翻牆爬樹的事卻冇少乾。不過三九隻上到小學就停學了,一是他實在不是上學的料,二也是家裡太窮了。不過傳聞這兩年三九發財了,不但家裡蓋起了二層小樓,還娶了個姣美的老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