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看看錶,已經快八點了,隻能睡兩個小時。
“嗬嗬,當代的人類,如何會找到這崑崙要地?”燕雪櫻笑道,“再者說,清朝之前,間隔這裡比來的人類居住地,也得將近一千千米,除進入崑崙山修仙之人以外,根基冇彆人能發明這個處所。”
“盤古初開六合之時,六界未分,人、鬼、妖、神、仙、魔六族混居,長年戰亂……”燕雪櫻開端悠悠地講授,我坐在中間的石墩子上,悄悄聽著,最愛聽美女小師父講故事了,那語氣、那神態,都跟說評書似得。
“兵戈歸兵戈,愛情,倒是超出種族的存在。六族之間,偶有通婚者,產下的後代,多數會短命,但也有幸運存活下來的,”燕雪櫻說著,指向鬼穀底,“這些獸靈,便是原始獸族與原始鬼族雜交的後代所繁衍,其他種族通婚,後代成活率很低,並且,都不能持續繁衍後代,不過,不曉得為甚麼,獸,與獸靈(鬼族的獸)之間,後代的成活率很高,並且,還能自主繁衍,逐步構成一個新的種族,謂之‘不死族’。”
“搭帳篷?”我問。
不死族與人界的獸族,有血緣乾係,或許也有這個習性。
我無法地重新背起揹包,兩人在樹林、草地中穿行,林間有很多小河,河上有橋,當然,都是很原始的獨木橋,全部穀地中,冇有任何人類活動的陳跡。
“即便發明瞭,貌似也不會有甚麼吧?”我笑道,剛纔燕雪櫻彈那隻“不死族”蟋蟀的時候,從早早公主的反應上來看,她底子發覺不到蟋蟀的存在,而我現在封閉陰陽眼以後,也看不見穀中的“不死族”了。
燕雪櫻瞅瞅早早,在她的臉上彈了一下,把一隻像是蟋蟀的小東西給彈飛了――不是實在的蟋蟀,而是一隻長的像蟋蟀的半透明的鬼族蟲豸。
“它們進犯過人類嗎?”我問。
“終究到了。”雪櫻放下揹包,擦擦額頭上的汗,上舒了一口氣,我重視到,剛纔在穿越穀地的時候,她用心腸將本身頭頂的氣色,壓得很低,看起來跟正凡人類冇神馬辨彆,能夠怕引發不死族的過分存眷,而如許一來,她的身材機能也變成了淺顯人,長途跋涉後,身上的單衣,早已被汗水滲入――穀地的氣溫,在零上二十五度擺佈,走起來很熱。
我拆開帳篷搭好,在內裡鋪上被褥,疇昔叫雪櫻,這貨竟然在草地上睡著了,我將她抱進帳篷裡,脫掉外套,蓋上被子,本身並不困,出了帳篷,我坐在草地上,看向東方的雪山頂,因為那邊呈現了奇特的氣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