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311章 本草綱目[第1頁/共3頁]

此中書中還記錄很多藥方,不過已經不能為世人所接管,很多人便藉著《本草綱目》中一些令人觸目標內容去進犯李時珍在醫學界的職位,乃至以此來思疑全部中醫體係。

瘦子咧嘴道:“就算這玩意結果極佳,我也必定不會嘗試,不管它治甚麼病。”

這名罪犯身患重疾,隻要食用人體的某個器官纔會好,而他之以是科學這類說法,恰好就是因為本草綱目中的記錄。

林倩兒讓他彆急,接著就講起了更加重口的知識。

厥後顛末深切調查,發明富商的兒子,已經是此人殺的第三小我。

遵循這些人的說法,把人體也歸入了藥的範圍,是一種喪芥蒂狂的行動。

林倩兒嘲笑一聲,問他:“假定吃一顆能救你的命,你吃不吃?”

林倩兒說她姑姑的日記裡就記錄過一個案例,當時有個香.港的富商曾找到林家,說想讓林家幫手選一塊風水寶地,他將來要葬在那邊。

乃至另有人說,富朱紫家天生的就是人蚜,是一種上等味藥,淺顯人和貧民家的屍身天生的就是蛆蟲。

林倩兒接著又提到了另一本書,《陳所安金見錄》,這本書裡有篇記錄人蚜的故事,說在明朝期間山西一處村落呈現了一夥無恥的奸賊,這些人不偷不盜財物,整日蹲守在籌辦下葬的棺木四周,並且暗中給看管的人塞錢,如果發明未滿七日的棺木停放此處,他們就會裡應外合趁著夜色撬開棺木,盜取屍身天生的人蚜,然後出售給江湖方士和一些郎中。

李時珍在撰寫本草綱目時,有很多分歧適呈現在文章內裡的東西會大量的省略,但是唯獨在最後一章“人部”時,描述的極其詳細。

至於如何從人體上取人蚜,因為體例過於殘暴,林倩兒冇有給我們講。

林倩兒衝他嘲笑幾聲,而後給我們科普了一段特彆重口味的知識。

林倩兒笑道:“我瞎扯的,冇準甚麼服從也冇有,彆說拯救了。”

所謂人部就是以報酬藥。

瘦子吐完連連擺手:“林美妞,我承認你很有學問,看的書比我多那麼一點,不過你剛纔的說法有點不太靠譜,把人肉當作藥材來用,我長這麼大冇聽過。”

聽到這裡的時候,我感覺是扯淡,不管是富人的肉還是貧民的肉,不都是肉?現在的有錢人都有繁華病,他們的肉一定比我們這些貧民的好。

這些人蚜的形狀如同九龍蟲,但是個頭略小,通體呈血紅色。不管男女身後都會天生此物質。不過入藥最好的還是男性屍身產生的人蚜。

Tip:拒接垃圾,隻做精品。每一本書都經過挑選和稽覈。
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