他學習成績太差,在班裡是屬於倒數的那一層次。
彼蒼啊,大地啊,他搜的是幾首典範歌曲和幾部典範電影,竟然一個都搜刮不到。
陳子昂宿世因為家裡窮,上不起大學,但他又有一個明星夢,就去影視城從大眾演員開端混起,混到男二號的時候,一次觀光中被人持刀擄掠,本來就失戀的他,天不怕地不怕,不肯屈就,和暴徒起牴觸。
原仆人的影象公然冇錯,不但中原國文娛文明匱乏,全天下的文娛文明也還處於兒童期。
代帥放下筷子,摸脫手機遞給陳子昂,持續用飯。
意味著他腦海裡的宿世那些典範作品,這裡都冇有!
陳子昂內心刹時湧起一個動機,穿越了?重生了?
他和代帥從高一開端就是死黨,兩人都喜好打籃球,都打得不錯,彆班有出身籃球校隊的體育生,跟他們班打都是輸多贏少。
代帥一愣,一邊吞嚥,一邊點頭,而後又點頭。
走半天,陳子昂才完整消化結束。
以是,這輩子他是彆想考甚麼藝術院校了,考體育院校還差未幾,但他又怕苦怕累,隻要打籃球的時候他纔會跑起來,其他時候休想讓他流汗。
直到持續搜颳了幾個,陳子昂差點忍不住長嘯。
他真的死了,重生了,附在一個骨子裡爭強好勝,為了博得比賽累死在場下的一個高三門生身上。
俄然,腦海中無數影象如潮流般襲來,他捂著腦袋,很難受。
陳子昂無法,伸手說道:“手機給我。”
“彆難過了,不就是輸了一場友情賽嘛。起來,用飯去,這麼晚,食堂都快冇飯了。”陳子昂的死黨代帥拉起他,涓滴看不出那裡不對勁。
代帥家裡有錢,配有高階手機,陳子昂是普通家庭出身,固然之前也有手機,但自從上了高三後,就被老爸充公了,目標是讓他好好學習。
陳子昂不說話,漸漸用飯,他還在消化和熟諳這個天下。
重新輸入幾個字,持續搜素。
代帥喜好跟陳子昂混,此中一個啟事就是陳子昂會唱歌,彈得一手好吉他,還會寫歌,固然在他看來寫得不如何樣,但就是有逼格,很多女生喜好啊。
陳子昂無語:“美女又不止藝術院校和文娛圈內裡有,像幽州或鬆江府的本國語學院內裡就一抓一大把。”
因為明天下午放學後,就是除夕假期,郊區外的門生都離校回家了,誰還搞甚麼除夕晚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