十三名違規軍士,無不痛哭流涕,無地自容。
梁阿水嘿嘿一笑我們能在縮頭湖安葬他一萬雄師,就不介懷再安葬兩萬、三萬……來多少清算多少。”
“貫鼻穿耳”這一條是狄烈在考覈軍規時劃去的,他以為甲士可打可罰可殺,但不成欺侮。所謂“士可殺,不成辱”,這“士”,在天樞城中,不但單指士子,也指兵士。
“軍主在此,休得猖獗!”鄭渥喝住梁阿水,麵色寂然向狄烈施禮,“請軍主定奪。”
軍令官道軍律第七條規定,盜取武備物質者,初犯,杖脊二十;再犯,斬首。此十三人皆為初犯。”
天誅軍的軍規有所增減,並且分戰時軍規與平時軍規兩種環境。平時軍規的獎懲較輕,隻要不是嚴峻違規或累犯,普通不會重罰,比如洗全隊軍靴與洗涮全隊馬桶就是此中一種獎懲辦法。而戰時軍規就要峻厲很多,斬首亦不鮮見。
狄烈與天波諸將端坐於一側,一個個麵沉如水。
“當然是去東海之島最好。”張榮不假思考道。“先不說渤海之島路途悠遠。順風難行,單單那島上已有賈虎、馬擴、關勝的五千濟南師軍兵,我們就冇法再往島上擠。而東海之島便在秀州(今上海)海麵百裡以外。距此不過6、七百裡,我們槳快帆滿,順風順水,數日可抵。”
兀朮臨死前所說的話,果非虛言。
狄烈沉默一會,命令各船留下需求的保衛與船工,其他兵士,全數登陸集結。”
其他軍士也紛繁泣訴,是在撿拾散落的財物時,一時鬼迷心竅。這類坦白戰利品的行動,比盜取軍資財物要輕,這也是隻判他們杖脊的啟事。
“對!入海!”張榮眼睛熠熠生光,“我師早在一年前,就已遵循軍主均令,彆離占有渤海、東海各一無人荒島,運營豐年,港口及島上設施非常齊備。我與龍旭副參謀長都去看過……”
這些江南俘人,與當初數十萬河北災黎分歧,河北是淪亡區,必須逃離。而江南――不管是另一個汗青時空。還是這個時空。金軍的鐵蹄都再未能再重踏。
那副都頭恨不得地下開條縫,痛悔不已軍主……俺縱有天大的膽量,也不敢打軍資的主張啊!俺是在撿拾泥沼中遺漏的金飾時,擺佈無人,俺一時胡塗,迷了心竅,就……軍主,俺認罪受罰,絕無牢騷。”
孟威也喜動色彩道待到春儘夏至,盛暑到臨,金人必然要退出河南之地,屆時我師再大搖大擺返回京東梁山。軍主亦可泛舟清閒回長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