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個典範的囚徒窘境描述以下:警方拘繫甲、乙兩名懷疑犯,但冇有充足證據控告二人有罪。因而警方分開囚禁懷疑犯,彆離和二人見麵,並向兩邊供應以下挑選:認罪並作證檢控對方(相乾術語稱“叛變”對方)或是保持沉默(相乾術語稱“合作”)。
既然每小我都作了對本身而言的最優挑選,為甚麼這還是一個窘境?答案之一是“總收益”降落了。把兩小我的服刑年紀之和相加,你會發明這並非是這兩人個人的最好挑選,因為從總刑期來看,共同合作的總刑期1年要優於共同叛變的總刑期4年。信賴你已經發明在這裡服刑年份的絕對大小並不首要,首要的是它的相對大小。如果刑期的相對大小不作竄改,叛變還是“上風戰略”,那麼終究兩邊還是會挑選叛變。
窘境的彆的一層意義是,如果我們答應犯人事前相同協商,或是把兩人放在同一間屋子裡讓他們一起答覆,或是讓一小我先聽到另一小我的答覆,這會竄改終究的成果嗎?答案是否定的,在囚徒窘境中人們冇法通過相同來達成個人最優,因為這與信賴無關——不管你有多大的信心以為對方會挑選甚麼,你挑選叛變總能獲得更多的好處。
來,讓我親一親抱一抱揉一揉~(╯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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企業之間的代價戰,每個企業都但願降落代價來吸引更多的消耗者;企業投放告白也是囚徒窘境的成果,如果彆人投放了大量的告白那你最好也跟著投放來製止市場被彆人搶去,而如果彆人不投放告白,那你還是應當投放告白來占有市場。